从浙江法治报来的消息讲,微信转账那是个隐患。这不,有个陈某因为给同学雷某转了10000元,没写备注,结果要回钱的时候还得上福州罗源法院打官司。 这案子说起来有点亏,陈某觉得太熟了没要借条,就在2024年11月分两次转给雷某5000元,凑了10000元。雷某当时没吱声,事后也没签个字。陈某催了好几次都没用,最后只能拿着转账记录截图去罗源法院告雷某。 雷某倒是不承认借了钱,说是陈某以前用他的信用卡套现10000元没还清,2024年9月就有聊天记录作证。陈某说那个钱已经还现金了,但拿不出证据。 法官审理后觉得,借东西得看意思合不合意还得真给钱这俩条件。陈某只有转账记录,没法证明这是借钱,也没法反驳雷某说的还钱理由。所以法院最后就判陈某败诉了。 其实生活中不少人为了面子借钱不写借条,结果遇到纠纷就难办了。这次陈某的教训说明,转账的时候备注一下或者留个条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