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是侵犯隐私的坏事

杨某是个男的,46岁,把他抓起来交给了上海警察。他干的是侵犯隐私的坏事。电视里经常看到私家侦探,但其实我国法律里根本没有这个职业。杨某打着侦探旗号,偷偷赚钱。春节的时候,山西警察抓到了他,给送到了上海杨浦警察那边。这个人叫杨某,46岁,是山西襄汾县汾城镇的人。他利用跟踪、偷拍和非法安装定位设备这些手段侵犯别人的个人信息。这件事让大家很关心。 我上网搜了一下,发现好多人都在卖私家侦探服务,说是能帮忙找人、查证据。还有一些公司专门搞调查取证咨询,页面上写着可以帮离婚取证、调查外遇这些事儿。我联系了一家公司,他们说可以帮忙跟踪、拍照、查个人信息。 我问他们给老婆跟踪一下行吗?他们说行,还能查她有没有和别的男的见面,再去打听那个男的信息。我问给他一个手机号能不能知道是谁?他们说当然可以找到人,收费一个星期两万块钱。不过一个星期肯定干不完。 还有一家公司也提供跟踪服务和调取银行卡流水的业务。他们一天收费3500元,或者把所有的信息都查清楚要15万打包价。 有个律师叫秦裕斌说:这些“私家侦探”其实没有调查取证权,他们在调查时可能会犯法。 他向雇主出售轨迹或住址信息超过50条就构成犯罪了,或者雇主用这些信息去犯罪也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卖个人信息赚了超过5000元违法所得也是犯罪。 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别泄露给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