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好多人都来问,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怎么分,律师们也都忙着解答。其实这就说明,大家现在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了。因为公积金既是买房的保障,又是一笔存款,所以在家庭散伙的时候怎么处理,成了大家特别关心的事儿。 我国的《民法典》里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有规定的,不过公积金这种东西比较特殊,取钱不容易,而且钱又是你交一部分我交一部分的,所以具体怎么操作还是挺让人头疼的。 现在大家都知道,夫妻在过日子的时候挣的工资、奖金和投资赚的钱,一般都算是两个人的。公积金既然是存的钱,也得按这个规矩来。专业律师给我们理了理头绪:钱是什么时候存的是个大前提。要是在结婚之前存进去的,那就只能归个人管;要是结婚后存的,不管是自己交的还是单位给交的,都算两人一起努力赚来的,得给对方分一份。哪怕那钱还在账户里没动过,只要是结婚后存的,就算是共同财产。 不过这里面也有两种例外情况:一种是这笔钱已经取出来花掉了,比如买了房子或者装修了房,那就相当于已经用掉了,不能再单独算了;还有一种是对方偷偷把钱取出来自己花了,这时候另一个人就有权利让他补上亏空。 现在在实务中遇到的最大麻烦就是怎么在保障大家权益的同时还能把钱分出来。因为取钱有很多限制条件不能随便动,直接把账户里的钱分给对方根本办不到。 法院现在也摸索出了两种比较常见的处理办法:一种是给钱的办法。让存公积金的那个人直接给另一个人相当于他那份的现金补偿,这样既省事又不用担心提前取钱会影响以后贷款买房的资格。 还有一种是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时候直接分钱。比如双方都同意买房、租房或者退休了,这时候就可以一起去银行把钱取出来按比例分掉。 不管最后选哪种办法办手续的时候都得写清楚到底分多少钱、啥时候给、怎么给。这样写在纸上才有法律效果,以后才不会因为扯皮打官司。 法院在判这种案子的时候也是有弹性的。虽然原则上平分是对的,但是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调整比例。根据法律规定得考虑很多因素:比如钱是谁挣来的、谁对家里贡献大、谁更需要房子住、有孩子要养还是女方比较困难。比如说一方家里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他一个人赚钱养家,而且公积金跟他的工作发展关系很大的话,法官可能会多给他一点;或者是家里有孩子要照顾或者经济特别困难的一方也会得到更多照顾。 说到底住房公积金怎么分的问题就是个人权利和家庭共有的制度在婚姻结束时的碰撞调和问题。随着大家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财产越来越多这类纠纷也会越来越多妥善处理好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很有好处。 所以建议大家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最好先商量商量看能不能自己解决实在不行再去找律师打官司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相关部门也得多宣传让大家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