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环境好起来光靠政府还不行,行业的人自觉守法也很重要

旅游这一行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环境好了大家才愿意去玩,这事儿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也决定了这行业以后能走多远。最近,江苏省镇江那边搞了个行政执法的事儿,正好给我们提了个醒。事情是这样的,导游季某某在带团的时候,被发现卖东西给游客了。经过核实,这事儿是真的,违反了国家定的规矩。镇江市文广旅局的人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之类的法规,直接就给季某某下达了命令,让他马上改,还要罚他一千块钱,把赚的钱也没收了。 顺便一提,他们还给派季某某出去干活的旅行社搞了个警示教育,这也是现在监管的一种方式,就是查一个人还得查他背后的单位。导游是服务链条上的关键人物,他干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大家玩得开不开心。咱们国家在导游方面的规定也很细,《旅游法》说了不能要小费,也不能逼着游客买东西或者额外掏钱参加活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更是明文禁止导游自己卖东西或者买游客的东西。还有《旅行社条例》,再加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导游服务规范》,这些都把旅行社和导游的边界画得清清楚楚。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的人讲了一句大实话:导游的本分就是照合同办事,把向导和讲解服务做好。如果利用职务之便卖东西给游客,那就是跑偏了,碰了法律的红线,把市场秩序都给搅乱了。这种做法伤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容易引发纠纷,还会坏了旅游地的名声。 这次的查处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告诉大家法律底线不能碰。对旅行社进行监管和普法教育,能让他们加强管理,从根源上少出问题。如果遇到导游强行推销或者变相强迫消费的情况,咱们也不能认栽。大家得有点维权意识和能力,直接拒绝是一方面,还要注意用录音录像留证据,把购物凭证这些东西保管好。要是真有问题了,就找旅游部门或者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 想要旅游环境好起来光靠政府还不行,行业的人自觉守法也很重要。镇江这次的处理办法既体现了决心又有行动力。长远看还是得靠法治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来约束大家。只有把这些措施都用上了,才能让服务质量提上去,让大家在旅游的时候心里更踏实、更安全、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