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中期评估:长江鱼类种类增至351种 江豚回升至1426头守护合力增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长江十年禁渔制度实施以来的中期评估成果。

这次发布标志着我国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为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生态恢复的角度看,禁渔政策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2021年至2025年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较禁渔前增加43种,这充分说明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正在逐步恢复。

其中,作为长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标物种,江豚种群数量已恢复至1426头,相比2022年调查时增加177头,增幅达14.1%。

这一数据变化表明,长江母亲河的生态环境质量在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珍稀物种保护方面,中华鲟和长江鲟的恢复工作也呈现积极态势。

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体现了人工养殖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科学保护路径。

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的成功,标志着自然种群重建工作迈出了关键步伐,为濒危物种的野生种群恢复提供了新的希望。

禁渔秩序的维护离不开执法部门的持续努力。

五年来,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系列执法行动,形成了高压严管态势。

通过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涉渔违法行为呈现明显下降趋势,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

这表明,多部门协作执法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禁渔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执法手段的创新方面,高科技智能化工具的应用显著提升了监管效能。

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手段的广泛应用,使执法部门能够更加高效地覆盖长江流域的广阔水域,大幅提升了执法监管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这种技术进步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也为长期的生态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共识的形成是禁渔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基础。

沿江各地通过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使沿江群众的"守江护江"理念更加牢固。

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护渔员"协助巡护队伍,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这种从被动执法向主动参与的转变,反映了禁渔制度已经逐步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支持。

从长远看,长江禁渔制度的实施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生态保护工程。

当前取得的成效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基础,但生态恢复的过程仍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

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同时继续深化社会宣传,巩固全社会共抓大保护的共识。

从"捕鱼人"变"护渔人"的身份转变,到执法科技与传统智慧的深度融合,长江禁渔工程正在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范式。

这条孕育中华文明的母亲河,以其生态复苏的生动实践向世界证明:最严格的保护,终将收获最丰厚的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