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提请审议 司法保障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

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亟待完善升级 长期以来,中国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已形成涵盖30多部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众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庞大制度体系。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呈现分散状态,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有观察指出,过去的生态环保法律如同零散的"珍珠",亟需通过"法典化"将其串联成精美的"项链",并镶嵌上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新规则。 鉴于此,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应运而生。这部法典将成为继民法典之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调研为法典编纂提供实践支持,全面梳理环境资源领域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为科学立法提供有力支撑。 法典创新设计体现司法实践需求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共分5编,条款已达1200多条,在多个领域作出创新性规定。吴兆祥介绍,法典在环境权益保护、生态环境概念范围界定、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执法司法协同、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衔接、生态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禁止令制度等进行了体系化设计。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聚焦与生态环保密切涉及的的重要环节和领域,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法律制度。同时,法典关注气候变化应对、新污染物治理等新兴领域的立法需求,作出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为人民法院审理涉碳、新污染物、新能源等新类型案件提供了价值引领和规则指引。 司法实践成效显著支撑法典出台 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其中,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收案量持续下降,2025年新收2.4万件,较2021年下降32.6%。该数据变化反映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有序、成效显著,人民法院服务、融入、促推国家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此外,"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系统性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形成专业化环境司法网络。截至目前,全国已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组织2400余个,1200余家法院实现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这种专业化审判机制的建立,为生态环保案件的科学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挑战倒逼法律制度创新 需要看到,当前中国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点多面广、矛盾新旧交织、压力累积叠加。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牢固,生态环保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正是这些现实挑战,倒逼法律制度进行创新和完善。 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正是因应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为守护生态环境立下"规矩"。通过法典的系统规范,可以更好地应对新时代生态环保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挑战,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实施准备工作已提上日程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待法典审议通过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抓紧开展法典的贯彻实施准备工作。具体包括:加紧对生态环境司法领域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清理修订,起草法典实施相关配套司法解释,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加强法典适用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各地法院将持续加强环境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各类生态环保案件。在全面理解适用法典基础上,聚焦案件审理,正确适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禁止令保全措施、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重要制度规定,统筹刑事、民事、行政责任衔接,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维护生态安全。 国际合作继续深化 "十四五"期间,环境司法不仅服务于国内生态文明建设,也向世界贡献了具有普遍参考价值的"中国方案"。此次法典编纂亦关注全球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法典的国际影响力和规则引领力。

从“规则汇聚”到“体系重塑”,生态环境法典不仅是立法形态的升级,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生态文明领域的集中体现。面向未来,关键在于以严格规范公正司法推动法典条文转化为治理效能,让每一项制度安排在案件办理中落到实处,在发展转型中发挥作用,持续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势头,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法治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