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地铁"9·13"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涉事企业安全责任缺失致3死1伤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12月25日正式公布了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列车碰撞事故的调查报告,对这起发生在9月13日晚间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全面认定和分析。

报告明确指出,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而是源于涉事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的系统性缺陷。

根据调查报告,事故发生于2025年9月13日23时25分许。

当时,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列返场进行维修的空载列车在檀渎站开往豆姜站的下行区间,与正在作业的4名保洁人员发生碰撞。

这次碰撞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后果,其中3人当场或随后死亡,1人因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进行重症救治。

深层原因分析表明,此次事故的发生并非单一因素导致,而是多方面安全管理缺失的综合结果。

调查认定,涉事企业对安全风险的辨识和管控存在明显不足,未能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

同时,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力,在列车运行、人员作业协调等环节出现违规操作,进一步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这反映出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员工培训和现场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事故发生后,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授权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应急管理、公安等多部门和相关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提级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证人访谈、技术鉴定等多种手段,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责任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调查报告指出,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建议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等。

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零容忍态度,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任何企业都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能因为任何理由而降低安全标准。

此次事故也为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敲响了警钟。

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营直接关系到广大乘客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企业应当以此事故为教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建立更加严格的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控制。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这起事故也提示相关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对轨道交通企业的安全监督,建立更加完善的定期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的代价沉重,教训必须刻进制度、落实到现场。

对轨道交通这样高度复杂的系统而言,安全从来不是“可选项”,而是所有运行目标的前提。

只有把风险辨识做在前、把规程执行落到细、把责任链条压到实,才能以更高水平的治理能力守住公共安全底线,让城市交通发展与人民生命安全同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