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四个字当栏目名,用来推销付费的vip 服务

2019年“学习强国”正式上线,如今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大平台。最近上海法院审理了一个跟这个平台有关的案子,大家都在看呢。上海包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告了,说他们在自家网站上用“学习强国”四个字当栏目名,用来推销付费的VIP服务。这个案子最终判包图公司败诉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包图公司不正当竞争,得承担法律责任。这判决已经生效了。这个判决不仅给“学习强国”平台维护了合法权益,还给大家上了一堂课,告诉我们在数字经济时代,保护商业标识和规范市场竞争有多重要。 记得吧,“学习强国”上线没多久就火了,成了大家学知识、看新闻的首选平台。它的名字经过这么多年运营,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这就好比一个牌子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你看哪个店门口写着“Apple”,你肯定知道它是卖苹果电脑的吧。所以说“学习强国”这个名字在相关公众中已经有稳定认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里规定这种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是受保护的。 经法院查明,包图公司在自己运营的“包图网”网站首页上随便就把“学习强国”四个字给用上了,还特意给显眼地突出显示出来。他们这是要干啥?原来就是为了推他们自己的“融媒体VIP”服务啊。法院觉得吧,包图公司跟“学习强国”提供的服务有重合之处,都是在线内容和网络推广这块儿的,所以两家肯定是竞争对手关系。 包图公司还挺委屈的呢,说“学习强国”就是个通用流行语呗,我们这是客观描述嘛。但法院可不这么认为。证据摆在那儿呢,“学习强国”在这个特定的情况下只跟“学习强国”平台有关系,你们这样用超出合理范围了,这是在搭便车啊。 不过有个细节挺有意思的。“学习强国”这方一提起诉讼,包图公司马上把那个栏目名改成了“政务图库”。看人家多识相啊。基于这个事实,“学习强国”这边就撤回了要求他们改名字的诉讼请求,把索赔金额调整为41.8万余元经济损失加上维权的合理开支。这样调整一下体现了权利人务实理性的维权态度嘛。 法院在定赔偿数额的时候考虑得很周全,“学习强国”的名气、包图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还有可能造成的影响、维权的合理费用这些都算进去了。除了赔钱之外,法院还让他们在自家网站首页连续三十天发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呢。这也算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里的赔偿和消除影响并重原则吧。 这起维权案可真是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啊。它告诉我们做生意不能昧着良心搞不正当竞争啊,“搭便车”、“傍名牌”这种行为绝对是不行的。这事儿不仅维护了平台核心资产,还震慑了那些想投机取巧的人呢。 现在数字经济发展这么快,像“学习强国”这样的平台名字、商业标识这些无形资产价值可大着呢。这个判决不仅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也是在给所有市场参与者说句话:咱们要遵守规则、公平竞争才行啊。司法机关通过一个个案子判决出来提供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