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出台14项举措培育养老服务主体 银发经济迎政策红利期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截至202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1亿人,占总人口比重不断上升。

根据预测,到2035年这一群体数量将超过4亿人,银发经济规模有望突破30万亿元。

面对这一历史机遇和现实挑战,如何有效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摆在各相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为此,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多个维度系统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建设。

品牌化建设是推动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

文件明确提出,支持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设置具有品牌特色的标识牌匾,鼓励省级民政部门推动规范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名称及标牌,择优将养老服务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这些举措旨在通过品牌的塑造、保护和推广,为养老服务领域知名品牌的培育和龙头企业的壮大提供清晰的政策路径,进而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美誉度。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和适老化产品的供给与老年人日益丰富多元的需求之间仍存在不匹配现象。

为进一步释放银发消费潜力、营造老年友好消费环境,文件在优化供给方面提出了多项举措。

一方面,引导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连锁化运营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鼓励研发适合老年人的化妆品,研发加工低糖、高蛋白、易咀嚼等适合老年人的食品,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另一方面,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等开辟适老化消费专区,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消费,打通供需对接的堵点。

浙江、陕西等地已先行先试,取得显著成效。

浙江建设省级银发经济产业园,产值近28亿元;陕西连续两年发布银发经济产业目录,将9类适老化产品纳入以旧换新范围,带动消费近12亿元,为全国提供了有益借鉴。

近年来,我国在土地、税收、人才、资金等方面出台了众多优惠政策,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

截至2025年底,全国有养老机构4.17万家,从业人员达72.2万人。

其中,民营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71.9%,社会力量已成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养老服务市场生态,文件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务服务、支持稳定运营等方面制定了系列实措。

明确在养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等环节,杜绝通过"玻璃门"等隐性门槛排斥外地优质养老服务机构落地经营,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同时,探索实行养老服务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文件还要求合理确定养老服务机构行政检查方式,规范检查行为,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负担,为经营主体创造稳定的经营预期。

这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对银发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系统谋划。

通过品牌建设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平台搭建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环境优化激发市场活力,形成了"三管齐下"的政策合力。

这不仅有利于养老服务经营主体的健康成长,也将进一步推动整个银发经济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银发经济的核心不只是“规模增长”,更是“品质提升”和“尊严养老”。

培育壮大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既要靠政策引导把方向、立标准、优环境,也要靠市场机制促创新、提效率、强服务。

把老年人的真实需求放在中心位置,把公平竞争与规范治理贯穿全过程,才能让银发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行稳致远,更好托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民生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