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率先出台省级水网调度管理办法 构建水资源管理新范式

水资源的科学配置和高效管理,是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课题。

山东省作为水资源相对紧缺的省份,面临着南北水资源分布不均、季节性缺水突出、水质保护压力大等多重挑战。

在此背景下,山东省水利厅印发的《山东省省级水网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应运而生,填补了全国省级水网调度管理的制度空白。

这一办法的出台,反映了山东水利工作从工程建设向运营管理转变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山东省现代水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体系相对滞后。

如何将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水资源优势和发展动力,成为摆在水利管理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这一办法的推出,正是对这一现实需求的系统回应。

在调度体系设计上,办法创新推出常规调度、应急调度、专项调度三类调度体系,形成了"日常保障—应急处置—专项支撑"的全链条覆盖。

其中,常规调度重点保障生活、生态、生产基本用水需求,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基本农业灌溉需求;应急调度聚焦旱情、水污染等突发事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专项调度则服务于航运、生态复苏、文旅发展等特定目标,拓展了水网的社会经济效益。

这一分类体系实现了调度管理的系统化与精准化,为水网多功能协同发挥提供了制度保障。

权责划分的明晰化是办法的重要创新点。

办法清晰界定了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网运行调度单位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职责边界,建立"省级统筹、分级执行、单位落实"的管理机制。

这种分层次的权责设计,既保证了省级水网调度的统一性和科学性,又充分尊重了市县的执行灵活性,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立体化管理架构。

生态保护融合是办法的突出亮点。

办法首次将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纳入省级水网水资源调配方案与年度调度计划,建立生态流量预警与响应机制。

这一创新的关键在于推动水资源调度从传统的"以需定供"向"生态生活—生产"统筹配置转变,推动了水资源调度与水生态保护深度融合。

这意味着在满足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用水需求的同时,将生态需水作为刚性约束条件纳入调度体系,为河湖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行筑牢制度保障。

市场机制的引入为水资源的高效配置打开了新空间。

办法创新引入水权交易机制,将水权交易纳入调度管理体系,明确用水单位可在年度用水计划中提出水权交易意向与需求,鼓励通过水源置换、水权交易等方式开展跨区域水资源调配。

这一创新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水资源能够流向最需要、最高效的使用领域,实现了从行政配置向市场配置的有机结合。

在技术支撑方面,办法明确建设省、市、县三级贯通的水网运行调度信息化平台,统一数据标准、技术架构与管理体系,推动监测、预报、调度、评估业务协同。

数字赋能使调度决策更加科学、更加高效,为复杂水网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监管约束方面,办法构建了覆盖"计划—执行—监督—评估—问责"的全过程管理闭环,确保调度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范和问责机制,形成了制度的完整闭合。

水网建设解决的是“有没有”的问题,水网治理回答的是“好不好、稳不稳、可持续不可持续”的问题。

山东以省级水网调度管理办法为抓手,把生态底线、效率导向和风险治理纳入同一制度框架,体现了从工程思维向治理思维的转变。

制度能否真正发挥效力,最终取决于执行的刚性、数据的真实性、协同的顺畅性以及对生态红线的敬畏。

把每一方水调得更科学、用得更高效、管得更透明,才能让现代水网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群众的安全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