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普法如何从“知晓率”走向“运用率” 普法工作进入深水区后,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更加具体,矛盾纠纷类型更加多样,传统“发资料、作报告”的方式难以满足基层治理对法治供给的要求。如何让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工具、让法治理念转化为制度约束与行为自觉,成为各地普法工作的现实课题。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过程中,将检验重点放在“是否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形成制度成果、是否提升治理效能”上,推动普法从阶段性活动向常态化治理环节延伸。 原因:以法定职责为牵引,把普法嵌入立法监督全过程 普法工作能否走深走实,关键在于责任链条是否清晰、制度供给是否稳定、实施路径是否可操作。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将普法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相贯通,把“依法履职”本身作为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普法课堂。一上,强化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例如,泰安推动制定全国首个《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围绕队伍能力建设提供更明确的规则指引;探索形成述法制度成果,“两办法一指引”等做法有关简报中推介,体现出从“经验做法”向“制度成果”的转化。另一上,突出问题导向,把群众关切作为普法内容的“主菜单”,围绕社区生活中的漏水纠纷、遗嘱订立等常见问题开展以案释法,使普法更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影响:让法治精神在基层治理中“看得见、用得上” 普法的成效最终要落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和社会法治化水平提高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送法上门”与“沉浸式学法”并行,推动宪法法律从文本走向生活场景,增强群众对法治的信任与依赖。 在社区层面,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基层,与群众围坐交流,把抽象法条转化为可理解、可操作的处置路径,提升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的能力,减少“遇事找关系”“有理说不清”等现象发生空间。 在校园层面,围绕青少年法治启蒙,开展“宪法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宪法晨读、模拟宣誓、互动竞答等方式增强体验感,引导青少年形成规则意识与权利义务观念,为长远社会法治化培育稳定的公民基础。 在机关与社会公众层面,组织“走进人大”等开放活动,让青少年学生、企业职工等近距离感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和宪法宣誓仪式的庄严性,增强宪法权威的可感可触。通过此类制度化仪式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将“尊崇宪法”从口号转化为可体验的公共记忆。 对策:以“硬举措”推动普法从“软任务”变为“硬约束” 在推进普法工作中,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强调用机制管长远、用标准提质量、用监督促落实。 一是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交流研讨等方式,推动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确保在监督、调研、决定等工作中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始终。同时,依托融媒体平台开展专业解读,把政策法规的关键点、适用边界讲清楚,增强传播效果。 二是把立法过程变成“公开普法课”。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邀请群众参与座谈、提出建议,在听民意、纳民智的过程中提升公众对立法程序和规则逻辑的理解度,使“参与立法”与“学习法律”同频共振。 三是强化评估与问效,提升执行力。通过组织调研制定规划、开展法规实施效果量化评测、参与普法中期评估、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严格干部任前考法等举措,把普法责任压实到岗、量化到事,防止形式主义,让法治宣传与治理需求精准对接。 前景:以更可持续的制度供给回应基层法治新需求 随着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加快,法治需求将从“普遍知法”更转向“精准用法”“有效守法”。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传播载体,推动宪法宣传更具引领性、法规宣传更具针对性、案例释法更具操作性。同时,围绕重点领域和新型矛盾风险,健全普法与立法、监督的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制度标准更完善、责任链条更清晰、社会参与更广泛、治理效能更凸显”的普法工作格局,为法治泰安建设提供更坚实支撑。
泰安的实践表明,只有让法治可感知、能运用,才能真正夯实法治社会基础。这个探索不仅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也展现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