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8年间,家住重庆市秀山县的胡某找老乡罗某借了钱。后来胡某没按时还钱,罗某便把他告到了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花垣县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认定胡某必须还罗某16万元。可调解书生效后,胡某还是拖着不还钱。罗某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法院找不到胡某名下的财产,倒是发现他在2021年和前妻王某签了份离婚协议,把位于秀山县洪安镇的那套自建房子全归了王某。这房子还一直往外租,租金收入挺稳定。罗某觉得胡某这是在赖账,把房子无偿转让给前妻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于是跑到秀山法院洪安法庭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这份离婚协议里的财产约定条款。 法官接手案子后,赶紧上门调解。可双方争执不下:胡某死活不认账,说这钱是他一个人的事;罗某则非要拿房子租金抵债。调解了好多次都谈崩了。法官觉得光调解不行得赶紧开庭,但考虑到罗某一直在湖南住着,对之前那方法官比较信任,决定把5G“车载便民法庭”开到花垣县去,联动那边的法院一起办。要是能把两人叫到一起“背对背”谈,说不定能解开疙瘩。 法官给胡某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告诉他在还欠着大钱的情况下,把共同财产给前妻是违法的,必须让他正视问题。又给罗某分析利弊,说如果判决了执行起来费钱费时。最后两人都服了软,达成协议。在5G“车载便民法庭”上签了字按了手印。这起跨省市的纠纷终于摆平了。 最近几年秀山法院一直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用5G“车载便民法庭”这样的手段和湖南那边的法院搞好协作,把更多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民间,让老百姓觉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