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查处恶意摆拍案 三人为博流量制造职业对立被处罚

(问题)据公安网安部门通报,近期侦办的一起网络恶意营销案件中,刘某龙、宿某睿、李某(均为30岁男性)利用短视频传播规律编写脚本、组织摆拍,将日常交涉刻意包装成“社会热点”,并以“退役军人”身份标签吸引关注。涉及的内容多围绕与外卖员、保安员等群体的“冲突”展开,通过剪辑、话术和情节设计放大矛盾,引导网民将虚构内容当作真实事件传播,扰乱网络传播秩序。 (原因)从案件链条看,部分账号将流量当作“硬通货”,逐步形成“人设包装—剧情策划—矩阵分发—商业变现”的套路。一方面,退役军人群体社会认同度较高,个别人员借用这个信任基础塑造人设,降低受众警惕、提高传播效率;另一方面,短视频强调即时性与情绪带动,冲突叙事更容易引发转发和评论,给不法操作留下空间。其最终指向往往是“起号”后售卖所谓课程、承接广告等变现路径。 (影响)此类摆拍带来的危害具有叠加效应:其一,虚假信息削弱公共讨论的事实基础,干扰公众对社会议题的判断,容易造成讹传;其二,刻意制造职业对立情绪,诱发群体互相指责,增加社会心理摩擦;其三,冒用“退役军人”人设透支社会信任,损害相关群体形象与公众情感,影响价值导向;其四,破坏平台内容生态与传播秩序,形成模仿效应,让低俗、戏剧化内容挤压优质信息空间。 (对策)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释放明确信号:对情节严重的刘某龙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情节较轻的宿某睿、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涉事账号及违法有害视频依规关停、下架和删除,从源头阻断扩散链条。相关专家指出,恶意摆拍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民事权益;如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情节严重,还可能触及寻衅滋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法律责任。公安网安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网络巡查和线索核查,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恶意摆拍炒作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网络恶意营销乱象。同时,平台需更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审核与标注机制,优化流量分配规则和投诉处置效率,减少“情绪流量”对内容生态的绑架。对网民而言,应提升辨识能力,对未经证实的“冲突类”“爆料类”视频保持审慎,不轻信、不跟风、不扩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前景)从治理趋势看,涉网违法犯罪呈现跨平台传播、脚本化生产、商业化运作等特点,仅整治单一环节难以奏效。下一步应在依法打击基础上,推动“执法监管—平台治理—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协同发力: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压缩黑灰产空间;以规则完善减少投机套利;以优质内容供给提升主流叙事的触达。随着多方联动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有望逐步摆脱“靠冲突吸睛”的畸形竞争,回到真实、理性、守法的传播秩序。

网络空间属于每一位使用者,良性运行离不开共同自律与责任。流量可以成为创作动力,但不能成为突破法律与道德底线的理由。此案表明,任何以欺骗牟利、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终将承担相应代价。守护清朗网络空间——既是法律要求——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