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3万买了几块原石

李某在2023年给福田法院打了一场官司。起因是李某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里,他在某短视频平台看中A珠宝店销售的几块原石,花费3万多元购买。李某下单前跟客服沟通了原石的产地和品质,客服只回复“料子好,性价比高”,没有明确说是和田玉原石。收货后,李某觉得切割后的成色不行,跟A珠宝店沟通了退货退款的事,但一直没寄回去。 过了几天,李某把A珠宝店告上了法庭,理由是A珠宝店直播间标题含“和田玉”字样,误导了他。李某还做了鉴定,结果显示送检样品是“透闪石化大理石玉”,认为A珠宝店欺诈,要求退货款并赔三倍钱。 A珠宝店辩解说,他们没承诺卖的是和田玉原石,价格也比真正和田玉便宜多了。李某作为成年人对玉石有兴趣,判断能力应该更高些。他们还指出李某没有寄回原石重新鉴定。 法院认为争议焦点在于A珠宝店有没有明确承诺卖和田玉原石。虽然直播标题含“和田玉”,但不能直接证明他们承诺是卖和田玉原石。聊天记录里客服只说产地是和田、没有二次加工等信息。李某提供的鉴定意见也不能证明商品存在人工加工成分。 而李某提交的鉴定证书显示样品是“透闪石化大理石玉”,但不能证明就是他买的那块原石。A珠宝店多次要求寄回商品重新鉴定的情况下,这个鉴定结论有问题,法院不采信。 涉案原石价格与和田玉市场差价大,李某作为玉石爱好者有一定专业知识和鉴别能力。商家没明确承诺能开出和田玉的情况下购买的话,更大程度是基于自己的了解和判断。 综上来看,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A珠宝店欺诈行为存在。李某对商品真实性的误解主要是自身原因导致的。所以法院判决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