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摩"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三成

问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保有量增长与通勤需求叠加,使部分地区“机非混行”、违法高发、事故风险攀升。

学校、医院、商圈、居民区周边人车流密集,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违规载人、无牌上路、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易诱发伤亡事故,一些县区事故死亡处于高位,治理短板亟待补齐。

原因:一方面,部分路段慢行系统建设滞后,非机动车道不连续、隔离设施不足,导致“有车无路走”或“有路难走”,客观上增加了冲突点。

另一方面,源头管理与路面秩序管控仍存在薄弱环节,车辆登记、上牌、骑行人安全意识、企业与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均衡;同时,传统路面执法受警力覆盖、时间空间限制,违法行为易出现“间歇性反弹”。

影响:针对突出风险,广东自1月1日起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两个月内全省公安机关出动警力93.8万人次,设置秩序整治点12.2万个,教育劝导骑行群众694.5万人次。

随着执法力度加大,6类重点违法查处数量同比上升137%,释放出“严管严治”的明确信号。

更值得关注的是,治理带来安全效益:截至2月28日,全省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同比减少156人;相关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比例由2025年的62.7%降至今年的50.6%,阶段性治理效果逐步显现。

对策:在全省统筹推进下,广东将“路面严管、科技赋能、设施完善、重点攻坚”作为发力点。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与重点时段管控。

公安机关紧盯学校、医院、商圈、居民住宅区等重点部位强化秩序维护,并常态化组织统一执法行动,形成持续震慑。

二是对问题突出地区实施挂牌整治。

2月初,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对广州增城区、汕头市潮阳区、佛山市南海区、惠州市博罗县、汕尾陆丰市、江门台山市、阳江阳春市、湛江雷州市、茂名高州市、清远市清城区等10个县(市、区)挂牌整治,期限一年。

挂牌地区普遍存在事故死亡高位、源头与秩序管理短板等问题。

整治推进近一个月,相关地区初步形成党委政府统筹、多部门协同的治理格局:1月1日以来,上述10地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2.47%,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2%;累计现场查处6类重点违法92.9万宗,占全省总量12.7%,同比上升158%。

三是推广“非现场取证+现场教育处罚”的执法新模式。

2月以来,广东推进电动自行车“非现场转现场”执法,通过电子取证后以短信、电话或上门提醒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与安全教育。

目前全省设置电动自行车违法取证设备2604个,今年以来新增367个,通过“非转现”已查处交通违法15.92万宗,推动执法从“看得见管得住”向“全时段可追溯”延伸。

四是以“微改造”补齐慢行基础设施短板。

围绕66个事故多发隐患路口路段,各地公安会同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推进新建非机动车道、完善机非隔离护栏、优化信号灯与过街组织,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有路走、走得安全”。

例如广州推进精细化交通设施改造,新建隔离护栏6.9公里,优化非机动车信号灯74处,完善93个路口非机动车过街通道,并试点“机非共享车道”累计65.7公里,提升路网运行效率;佛山禅城针对市场周边违停与混行问题开展专项整改,通过清理违停车辆、加装隔离设施等措施改善通行秩序,并在多条路段试点机非共享车道、新增非机动车道10公里,慢行环境持续改善。

前景:从两个月数据看,违法查处上升与死亡下降并行,说明治理正在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预防”。

下一步,广东若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仍需在三方面持续用力:其一,强化源头治理与全链条责任,推动登记上牌、头盔佩戴、车辆质量与改装治理等形成闭环;其二,加快慢行系统成网成环,推动“断点”治理向“片区化”提升;其三,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执法公平性与精准度,将教育提醒、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有机衔接,促进守法出行成为常态。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效表明,系统性、综合性的治理方案正在发挥实效。

从执法强度的提升到基础设施的完善,从"非现场转现场"执法模式的创新到"机非共享车道"的全国首创,广东正在探索一条既能保障安全、又能提升效率的非机动车管理之路。

当前的成绩来之不易,但整治工作仍需持续深化,需要在制度创新、源头管理、公众教育等方面进一步发力。

只有坚持"严管与疏导相结合、执法与改造相并行"的理念,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最终实现"安全、有序、高效"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