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绝不能“任性”,处罚必须有“度”。最高人民法院在把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事儿给盯得很紧。之前常有那种小过重罚、违规跑到外地执法、专门盯着企业搞利益的情况出现,这些都让人挺质疑的,也直接耽误了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的建设。全国各地的法院在审这些案子时,一直在给涉企的执法行为立规矩,对于乱跑外地执法或者为了钱去执法的问题,坚决不让它们继续蔓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庭长耿宝建讲,有些执法机关犯糊涂,觉得“管理”就是“处罚”,“执法”就是“罚款”。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出来的这些烦心事,在过去一年的具体办案里,我们一直在使劲查这些执法到底合不合法,严格照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职责去做。一审结了案,除了协调和解、原告撤诉不算,直接判行政机关输了官司的有25099件,这也有力地逼着行政机关好好依法办事。最高人民法院还特别强调,对于查封、扣押、冻结这些跟企业生死存亡关系极大的强制手段,司法审查必须要严一点。这是为了让行政机关在动强招的时候心里多掂量掂量,别随便给企业添麻烦,好把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住。到了2025年,大家不服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提起的诉讼同比少了17.2%,纠正那种处罚太重或太轻的问题有367个。耿宝建庭长也说了,人民法院严格按过罚相当的原则办事,今年光纠正那种涉企处罚不当的事儿就有367个,给企业安心发展撑了腰。这其实就是告诉大伙儿一个很明白的道理:处罚本来不该是为了管人或者收钱,而得是为了让大家都守规矩。话说回来,2025年全国法院接了33万多件行政一审的案子,同比涨了超过13%。不过奇怪的是,虽然一审案子多了不少,但二审的案子数和申请再审的案子数却实现了“双下降”,上诉的比例和申请再审的比例也都跟着降了。这说明大量的纠纷在一审的时候就被实实在在地解决掉了。在解决问题上,“穿透式”审判这招用得很广。法官不再是光盯着这一个案子了,而是拿“实质性”和“一次性”当标准去解决争议。有个叫卜某的人,他住的房子就在防洪大堤上。当地政府发了文说这类房子以后不许再盖新房或者扩建改建了,但后头也没出个具体怎么搬家的配套措施来。卜某的房子老得没法住了,申请在原来的地方或者挪个地方盖新房都没批下来。他就自己把老房子拆了打算在原址重新盖起来,结果被政府拦了下来。之后卜某一家只能在宅基地上搭个铁皮棚住着。后来卜某把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那边派人去现场跑了一趟了解情况,发现这事儿的根子其实是宅基地该怎么选的问题。于是他们赶紧组织人帮忙协调化解问题。当天就给卜某一家定好了过渡的房子和以后的宅基地区位。现在卜某一家的新房都盖好了,当地那个一刀切的土政策也不再实行了。这么一来引发的纠纷就从根子上给解决了。耿宝建庭长还提到对于那些情况差不多、诉求也差不多的一堆案子或者群体案子,我们还在不断想新法子去审理。比如通过示范诉讼、把同类案子集中在一起解决等方式大大减轻了老百姓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