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化选任夯实陪审基础 山东沂源探索人民陪审员队伍精准供给新路径

在深化司法民主化改革的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如何实现质效双提升?

山东省沂源县交出了一份创新答卷。

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栋在工作会议上介绍,通过建立政法委牵头、多部门协同的选任机制,将陪审员队伍建设与地方特色产业、审判实务需求深度结合,探索出一条具有示范价值的实践路径。

传统陪审员选任常面临专业适配性不足、群众参与度有限等难题。

沂源县司法局调研发现,当地林果经济纠纷等专业案件审理存在技术门槛,而随机抽选机制难以保障陪审员的专业匹配度。

对此,该县突破性地调整选任结构,将20%的组织推荐名额定向用于选聘农林专家和调解能手,实现"专业人办专业事"。

这一创新举措的背后,是系统化的制度设计支撑。

在候选人筛选阶段,该县将抽选基数从法定5倍提升至10倍,并建立"政治审查+能力评估"双过滤机制,近三年累计淘汰37名不符合条件者。

选任过程中,通过专题培训、新老结对等方式强化履职能力,同时建立动态考核机制,确保队伍始终保持高效运转。

改革成效已体现在司法实践的多维层面。

数据显示,沂源县陪审员年均参审案件超1400件,在果树产权纠纷等专业案件中,专家陪审员提出的技术意见采纳率达81%。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支兼具专业性和群众性的队伍,已延伸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通过"陪审员+调解员"角色融合,累计化解矛盾纠纷586起,开展普法宣讲45场次,推动形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生态。

业内专家指出,沂源实践的核心价值在于构建了司法专业性与民主性的有机统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树忠分析,这种"需求导向型"选任模式,既保障了陪审制度的民主本质,又通过专业赋能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为完善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正总结相关经验,拟将成熟做法纳入全国陪审员工作指导意见。

沂源县的经验启示我们,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科学有效的制度设计和实践创新。

通过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扩大民主参与范围、精准对接实际需求、严格质量控制,可以使这一制度真正成为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公正的有力工具。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时代背景下,各地应继续深化探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让更多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实践,使司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服务人民,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