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研仪器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但其购置和维护成本高——长期影响科研资源开放共享。山东省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过程中,面临一个突出矛盾:一上,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拥有大量先进仪器设备,具备共享条件;另一方面,供给方担心共享使用中设备受损,企业等使用方也顾虑一旦发生事故可能承担较高赔偿责任。这种“两难”局面制约了科技资源流动与配置效率。 为破解这个难题,山东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推动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此基础上,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引入保险机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合作,设计开发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损失补偿保险产品,以保险手段回应供需双方的风险关切。 该保险产品围绕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场景进行设计,覆盖操作失误、电气故障、安装调试不当、设计缺陷或原材料质量问题等风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赔付设备合理维修费用及重置成本,为开放共享提供风险保障。这一安排既缓解了高校院所对设备损坏的担忧,也降低了企业等使用方的经济风险,促进供需双方形成更稳定的共享关系。 中国海洋大学和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率先与保险公司对接,完善保险方案与理赔流程。中国海洋大学拥有碳-14加速器质谱系统、核磁共振波谱仪等高端仪器,设备长期高负荷、高频次运行,核心部件更易磨损。通过投保大仪共享保,该校深入降低了共享风险,能够更稳妥地对外开放,提高了设备使用效率。 为推广这一制度创新,山东省科技厅已将其纳入“鲁科保”第二批科技保险险种。凡入驻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网并提供共享服务的单位,无论高校、科研院所还是企业,均可自愿投保。省财政对首年度购买该保险产品的科技型企业按保费50%给予补贴,后续年度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30万元。财政补贴进一步降低了投保成本,有助于在全省加快推广应用。 该制度实施后带来多上成效。对仪器管理单位而言,保险机制提升了开放共享意愿,促进设备更高效使用和规范管理。对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可在更可控的成本和风险下使用大型科研仪器,增强研发活动支撑能力。从更宏观层面看,这一举措促进科技资源跨单位、跨领域流动,推动产学研协同,为山东省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
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既是提升存量资源利用效率的现实需求,也是优化创新生态、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以保险工具为共享风险提供制度化保障,本质上是用市场化方式补上协同创新链条中的风险管理环节。随着试点范围扩大、政策持续完善与管理水平提升,科研设施从“各自为战”走向“共建共享”,将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更稳固、更可持续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