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太多没办法”不是违法的借口

最近,有个洗涤公司在四川摊上大事了。他们把员工逼得每天工作19个小时,还不给买社保,连离职的时候还要扣一个月工资。这公司竟然说“货太多没办法”,推卸责任。现在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已经开始调查了。这个公司起码干了三件违法的事:第一,超时加班太严重了。劳动法规定每天最多工作8小时,加班一天最多3小时,一个月最多36小时。他们让员工每天干19个小时,这就是强迫性的违法加班,就算员工同意也没用。第二,不给员工交社保。给员工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能用任何理由拒绝。不缴社保就是侵犯员工的长期保障。第三,离职还要扣工资。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克扣或拖欠工资。员工依法离职的时候单位必须一次性结清所有的工资。“扣一个月工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权: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牌、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货多没办法”不是违法的借口。企业的经营压力不能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理由。保障员工休息权、报酬权、社保权是不可动摇的底线。这次事件暴露了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和漠视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问题。只有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普法宣传才能遏制这种“血汗工厂”式用工现象。劳动者也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