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包过”这类营销乱象,法院依法判令教育机构退还部分费用

为了应对“包过”这类营销乱象,法院依法判令教育机构退还部分费用。当下职业资格认证的需求越来越高,一些机构用“包过”、“不过退费”的承诺吸引顾客,结果引发了不少合同纠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结的这个案子,给这种纠纷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导。万某在广告的诱惑下,签了一份价值1.38万元的培训合同,合同上写明如果两年培训出勤率达到95%,参加三次考试还没过,就能全额退款。可万某只考了一年就参加考试,三科只过了一科,于是要求退款。机构却拿“出勤率不够”当理由拒绝退款,还把服务给终止了。法院觉得合同里“出勤率95%”的条款是机构单方面定的格式条款,这明显加重了学员责任,限制了他们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得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培训机构没法证明自己尽到了这个义务,所以这个条款就不能作为拒绝退款的依据。 虽然法院没支持学员全额退款的请求,但还是体现了公平和诚信。法院认为机构已经提供了部分服务,学员也通过了一门考试,确实有付出成本。于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培训机构退还7000元给万某。主审法官提到,“包过”大多是营销噱头,没法真的保证结果。有些机构甚至违规操作,这类承诺本身可能违反公序良俗无效。他建议大家签合同前仔细看条款,遇到模糊的地方要书面澄清,还要保存好宣传材料、聊天记录等证据维权。从监管角度看,教育部还有市场监管部门也多次发文禁止这类宣传保证性承诺。这个案子的判决跟这些政策很呼应。 这个判决有两个方面的示范作用:一方面打击了机构利用格式条款逃避责任的行为;另一方面也维护了市场交易稳定。这就提醒培训机构要诚信经营、提升质量;对学员来说也要知道学习靠自己努力才行。只有大家守法、理性、监管到位还有司法保障才能让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