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厘清内涵规律 构建教育合力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更好地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为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这个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然而,当前对于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理解仍存在认识模糊之处。一些实践中的协同育人工作表现为随意化、碎片化特征,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和清晰的目标定位。这种状况亟待从理论层面进行深入厘清,为实践推进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本质内涵需要准确界定。从本质上看,协同育人是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教育场域中的对应的育人主体,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统领下,共同完成育人活动的过程。这里的"学校家庭社会"既是教育发生的场域——也代表了相应的育人主体——即学校教师、家庭成员、社会人员等。这种定位将抽象的场所具象化为实际的育人主体,使协同育人的概念更加明确具体。 "协同育人"的核心在于强调系统中多个独立育人主体的有机结合。过往对协同的理解多聚焦于彼此联络互动的载体与路径,相对忽视了各育人主体自身育人职责的落实。实际上,协同育人的关键是要重视各育人主体基于自身职责与功能所开展的育人活动。协同并非简单的排斥或联合,而是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依据育人需要进行的自觉联动。这种协同既包括"有形配合",也包括"无形默契",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育人活动组织方式。 从运行规律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具有典型的自组织系统特征。协同学理论强调,开放系统可以通过内部协同作用,自发地出现时间、空间和功能上的有序结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协同系统,其运行逻辑天然契合协同学的基本理论模型。 在实践过程中,协同育人呈现出两种主要的自组织运行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各育人主体各司其职做好"分内的事"。学校通过体系化知识传授与技能训练完成育人目标,家庭则更重视以行为示范、亲身传授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价值观与生活基本技能习得,社会则多以实践体验或文化感染的方式浸润涵育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育人主体之间相对独立,并未发生直接联络与沟通,但由于都致力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这一共同目标,各自的努力自然形成了整体性、合作性的育人效应。 第二种模式是学校家庭社会为了更好完成育人目标而有意识地沟通联系或相互配合。以同一教育对象为中介,学校、家庭、社会多主体之间需要充分沟通交流。学校教师要通过与家长及时沟通来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行为状况与身心发展情况,家长也需要密切与教师沟通以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同时,以同一教育内容为中介,学校课堂教学、家庭氛围熏陶与社会实践教学可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联合落实教育目标,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 推进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政府统筹作用至关重要。政府部门应通过政策引导、评价督促、资源配置等多种手段,为协同育人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这包括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各方的权利义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协同育人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整合社会资源,为协同育人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力支撑。 同时,应加强对协同育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各地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协同育人实施方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方沟通协调的常态化机制。要利用学校的主导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以及社会的支持作用,形成育人合力。此外,还要加强对教师、家长和社会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协同育人理念的认识和实践能力。

协同育人不是三方简单相加,更不是形式上的热闹联动。只有厘清内涵、把握规律,通过制度明确职责、整合资源、评估效果,才能让学校、家庭、社会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真正将立德树人落实到每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