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流通链条长、涉及环节众多、主体复杂多样。假劣药流入、渠道窜货、票货不符、过期药回流等问题一旦发生,既威胁公众用药安全,也容易引发舆论风波和市场波动。近年来,随着医药产业规模扩大、跨区域流通增加以及线上线下融合加速,传统依靠单据、台账和抽检管理方式已难以满足"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精细化监管需求。建立覆盖全品种、贯通全链条的药品追溯体系,成为提升监管能力的重要途径。 我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已具备制度基础和实践经验。2016年规范修订后,追溯系统制度层面逐步完善;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持续发布指导意见和建设标准,推动信息化追溯开展。当前加速推进既是顺应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针对现实风险的有针对性举措:一上,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药品协议执行等周期内,药品质量与供应稳定备受关注,需要更强的可核查能力来降低不确定性;另一上,个别领域曾暴露出药品非法回流、违规交易甚至涉及医保资金风险的问题,需要通过穿透式、链条式监管来堵住漏洞,建立"制度+技术+责任"的综合防线。 《征求意见稿》以"全品种赋码、全链条扫码"为主线,对关键主体和关键环节提出更具体要求,发出三个重要信号: 其一,追溯从"可建可用"向"必须用、用得好"转变。文件强调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求推进多码关联,确保赋码规范、数据准确,从源头把好编码关和数据关。 其二,追溯从"局部覆盖"向"闭环管理"升级。生产环节强调"一物一码、物码同追",推动最小销售包装单元关联和信息上传;流通和使用环节要求将扫码核对纳入验收等必备内容,明确对平台预警信息的处置要求,形成"进得来、查得清、出得去、能追责"的闭环。 其三,追溯从"平台驱动"向"权责清晰"完善。文件提出追溯数据"谁产生、谁所有",同时要求系统运营单位为召回支持、追溯预警等提供无偿公共服务,既防止数据过度商业化,也有助于平台回归公益属性,提升监管服务和企业合规的能力。 追溯体系的完善对整个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对企业而言,追溯信息与质量管理体系更加紧密衔接,倒逼生产、仓储、配送、零售、医疗机构等环节强化内部控制,减少重复赋码、错误关联、数据缺失等问题,有利于实现责任自证和合作链条的互信,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对监管而言,追溯数据可为风险预警、召回处置、案件查办提供关键证据,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事中拦截转变。对公众而言,药品流向更透明、召回更及时,将增强用药安全感。 围绕"建得成、用得起、管得住、见实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追溯工作纳入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企业需定期核查赋码准确性、数据上传完整性和预警处置及时性,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提升运行质量。 二是强化过程控制。经营和使用单位将扫码核对作为验收、入库、销售等环节的重要内容,做到采购索取信息、验收核对校验、销售留存记录相衔接,防止"有码不扫、扫而不用"。 三是推动协同治理。明确平台承担公共服务义务,为企业召回和预警提供支持,为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形成"企业负责、平台支撑、监管统筹、社会共治"的格局。 四是注重因地制宜。文件未设置全国统一时限,而是要求省级药监部门结合实际明确节点,将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依法处置,确保政策可落地、可检验。 随着多码关联逐步完善、上下游扫码成为必要流程,追溯体系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跨区域贯通,形成从生产端向流通端、使用端传导的连锁推进效应。下一步关键在于提升数据质量和应用能力:既要让数据"上得来",更要让数据"用得好";既要防止形式化扫码,也要避免平台服务偏离公益属性。可以预期,追溯体系与抽检、稽查、信用监管、医保支付等制度工具的协同将更增强,在更大范围内推动药品流通秩序规范化,促进行业在公平透明的规则下竞争发展。
药品追溯体系的加速建设,不仅是技术手段的升级,更是监管思维和行业生态的深刻变革。从源头到终端,每一环节的透明化和规范化,都将为群众用药安全筑起坚实屏障。随着政策的全面落地,我国医药行业有望实现更加规范、高效、公平的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