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们齐聚北京,开了一个重要会议。他们把未来一段时间里法院的主要工作都安排好了,特别强调要站在政治高度和法律框架内办好每一件案子。他们说,人民法院得有很强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这样审判执行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会议上还提到了司法的根本目的是“定分止争”,就是说要解决纠纷、抚平矛盾。不只是要法律上正确,还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会议强调人权司法保障很重要,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他们要求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遵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这些基本原则,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还得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庭审实质化这些关键措施,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使用得严格规范起来。对于涉案财物处置也有具体要求:必须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被告人财产和案外人财产,理顺追缴、退赔、罚没的法律关系和顺序。会议还安排了刑罚执行、推进“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为了维护审判质效和司法公正,会议强调了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全体法官都得恪守职业道德,秉持公心、刚正不阿。绝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司法不公与不廉行为。会议也谈到了司法稳定性这个问题:稳定性来自裁判标准统一和裁判公正高质量。一审环节要做好事实查明、法律适用和矛盾化解工作。但是稳定性是相对的,如果确实有错或者明显不当的裁判得及时纠正。二审、再审程序要注重实效。 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离不开规范化管理与制度化改革。人民法院只有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