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印发《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5—202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这是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渠道。
然而,网售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快速崛起,给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消费者投诉数据显示,部分网售工业产品存在标识不清、质量不达标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等突出问题,亟需建立系统化的治理体系。
网络销售环节多、链条长、主体分散的特点,使得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完全覆盖,迫切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综合施策。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明确了清晰的目标路径。
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要基本建立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压实网络交易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构建起"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动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大幅提升。
这一目标的确立,标志着网售产品质量监管正在从运动式整治向制度化建设转变。
在具体措施上,方案展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创新性。
十四部门结合网络销售特点和监管实践,提出了十一项治理措施,涵盖源头管控、动态监测、抽查通报、信息共享等多个维度。
其中,强化重点产品信息源头审核、开展网络动态排查监测、建立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排名和通报机制等措施,将从不同环节织密监管网络。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要求建立直播营销主体信息库和直播电商监测信息系统,这表明监管部门正在积极应对直播带货等新兴销售模式带来的监管难题。
在技术创新层面,方案提出推动政府部门开放许可和公共数据信息,为电商平台开展信息核验和平台治理提供数据支撑,体现了"以数据治理数据"的监管思路。
更具突破性的是,方案要求以涉及安全的网售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赋码核验试点,探索构建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机制。
这一创新举措有望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从根本上解决网售产品来源不明、责任难究等痼疾。
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将对网络零售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监管力度的加强将倒逼网络交易经营者和电商平台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优质产品和诚信商家脱颖而出,推动网络零售市场优胜劣汰、良币驱逐劣币。
另一方面,完善的监管体系将为消费者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增强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从长远来看,此次专项治理不仅是一次集中整治,更是推动网售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契机。
通过三年努力,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等多方主体有望形成共治合力,建立起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从线下到线上,从生产到消费,这场横跨三年的质量安全攻坚战,既是对平台经济监管能力的全面检验,更是对高质量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
当每一件工业产品都能被阳光照亮,消费者获得的不仅是安全保障,更是对中国制造的深层信任。
这或许正是质量强国建设最坚实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