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诸葛亮”这样的文化符号开玩笑

就说广东东莞那家叫“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吧,法定代表人是周瑜,他开了家“猪葛亮公司”,大家就很关心这是不是给诸葛丞相抹黑了?我们得拿具体的事来分析。听说有个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出来说话了,说用“猪”和“诸”的谐音注册这个名字是想沾光、恶意营销,这可伤了不少人的心。借着这个风,诸葛亮的后人在各地找了一圈,结果发现光是用“猪葛亮”这类名字注册的公司或者商标就有快200家。这事儿把两个问题给扯出来了:第一,谐音梗到底会不会损害人家名誉;第二,像历史名人的名字或者谐音能不能用在企业名字或者商标上。说实在的,“诸”和“猪”同音是客观的,关键看这谐音梗放在啥环境里。比方说这家食品公司,既然卖猪肉产品,那用这个同音效果既表明了产品成分,又能让消费者记住店名。不过不同人对这种梗的接受程度差别挺大的,争议肯定少不了。目前法律对用历史名人的名字当企业名字或商标没说死,但要是想用同音字去攀附、蹭名气,也没有明文禁止。 大家在评判时一般会看商标法第十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说法,也就是那些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不良影响的东西不能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说了,法院审查“不良影响”要综合考虑大众的普遍认知,不能只听个别人的感受。按诸葛亮后人的说法,他们最想要的是把那些类似的商标判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他们有权去申请宣告商标无效。要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同意,他们还能打官司让法院来定。不过这种争议很难一刀切解决了断有关部门也没法把所有历史名人都列出来管制就像没法限制谁不能叫“周瑜”一样。 遇到这类问题还是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争议放到具体事件中去看全面整体地评估是不是有不良影响再看合不合理合法。当然跳出这一个案子看更广泛的现实咱们没必要上纲上线说这类用历史名人元素的名字或商标怎么不好但同时这种争议也提醒大家别拿“诸葛亮”这样的文化符号开玩笑还是得保持敬畏之心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