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会旺”这四个字的修辞是不是误导消费者?

广西南宁的谢先生花500元买了旺旺雪饼,想沾沾“运气会旺”的喜气,结果却觉得这是商家的虚假广告而把它举报了。“运气会旺”这四个字的修辞是不是误导消费者?如果是欺诈,那商家就应该退一赔三。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如果欺诈赔款不足500元,就按照500元来算。所以谢先生起诉的底气是充足的,要求旺旺赔500元。 这事传到美国,纽约的Anna女士也把肯德基告上了法庭。因为她发现全家桶的套餐里面鸡的数量不够,还雇律师索赔2000万美元。肯德基解释说这是为了展示效果才拍出来的照片,菜单上明明白白写着20美元的套餐含8块鸡,并没有承诺会给整桶塞满。这种明显夸张但又不至于让人误解的宣传手法,在中国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也规定了这点。 就“运气会旺”这件事来看,法律条文里列举了很多认定虚假广告的硬指标:比如商品不存在、关键信息与事实不符、伪造科研数据、虚构使用效果等等。只要有一项符合就可以定它是虚假广告。但是普通消费者一般不会把“吃饼干”和“运气变好”这两件事看成必然的因果关系,这更像是一种讨口彩的心理暗示。所以法院倾向于认为这句广告词对购买行为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不宜轻易判定为虚假广告。 至于谢先生能不能胜诉拿到500元的赔偿?法律对欺诈行为的定义要求经营者必须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才行。旺旺在包装袋上写的是“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并没有宣称吃了就一定能变得走运。因此缺少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要素。所以谢先生的赔偿请求大概率会被驳回。 最后咱们要说的是,“运气会旺”这个品牌几十年积累下来的文化符号和吉祥话留在心里就好。把这种商业修辞硬当成法律义务去执行既为难了企业也消耗了司法资源。咱们还是让祝福留在心里,让市场回归信息披露的本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