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设立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有奖举报机制 最高奖励30万元强化全链条治理

鹤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启动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涉及的要求。该制度通过引入社会监督,继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形成共治格局。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风险较高。近年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仍有发生,既扰乱市场秩序,也对公共安全带来隐患。此次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旨在聚焦突出问题,鼓励群众提供线索,提升发现和查处效率。根据公告,奖励举报事项涵盖六类违法行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制品;向无证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零售商供应非法产品或提供专业燃放服务;零售商销售非法产品或提供专业燃放服务;以及批发企业、零售商非法存放或超量存放等行为。相关内容覆盖烟花爆竹流通链条的关键环节,指向明确、范围清晰。该制度设定最高30万元奖励标准,以经济激励带动社会参与,提升举报积极性,并与执法监管形成联动,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更重要的是,通过将监管触角延伸至社会层面,有助于织密风险发现网络,提高问题线索的获取效率,推动安全治理从“单一监管”向“共同参与”转变,同时促进公众安全意识提升。业内人士认为,在烟花爆竹等高风险领域,引入有奖举报等社会监督机制,有助于提升治理效能,也为其他地区完善安全监管提供了参考。

安全生产无小事。鹤山市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表明了对公共安全的重视。该举措为烟花爆竹监管增加了新的手段,也提示各地在公共安全治理中,应更充分地汇聚社会力量,提升防范和处置能力,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