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国规上互联网企业收入达到9613亿元,同比增长3.1%。这个增长率比起前五个月提升了2.2个百分点。尽管收入有所增长,但利润却下降了8.3%,降幅比前五个月扩大了6.1个百分点。研发经费保持稳定增长。这次上半年的互联网业务收入由18个省份分享。其中北京、广东、上海、浙江和贵州占了84.3%,这五个地区总收入达到8104亿元,同比增长7.1%。京津冀地区收入增长最快,实现了7.4%的增长,占全国34.4%。长三角地区收入增长4.6%,占全国32.5%。这次上半年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的省市区有11个,其中浙江、山西、内蒙古、四川和陕西的增速超过10%。 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长最快,完成8633亿元的业务收入,占全国收入89.8%,同比增长5.3%。这个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快了2.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收入下滑严重,完成380.4亿元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西部地区完成581亿元的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7%。东北地区最差劲,只有19.3亿元的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8.8%。这次京津冀地区上半年完成3310亿元的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为7.4%。长三角地区上半年则完成了3128亿元的互联网业务收入。这次超三成地区的互联网业务增速实现正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