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给大伙儿透了个信儿,说是在3月24号那天, 省纪委监委那边已经把贵州省贵阳市委原副书记黄波的问题给盘清楚了。具体来说,事情得从黄波开始搞那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说起,当时他是想向组织显摆一番,可结果是被调查了。这下他心里发慌,开始对抗审查,甚至跑去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这下算是彻底把事儿搞大了。 除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黄波也没把中央八项规定当回事儿。他接受了那些影响他公正办事的宴请,还要把本来该自己掏钱的账单转嫁给别人去付。在干部调整提拔方面,他利用职权给别人帮忙换位置,拿了人家的好处不说,还在组织找他谈话时瞎扯一通,不肯说实话。 至于廉洁这块儿的防线他也早就守不住了,收了一大堆影响他办公的礼物礼金。更过分的是,他把手中的公权力当成了自己捞钱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别人承接项目、打理企业、调整提拔,顺带着把巨额财物非法收进了自己的口袋。 黄波这一犯的错可太多了,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还有生活纪律。这种行为早就构成了职务违法,而且还涉嫌受贿犯罪。最让人觉得可恨的是,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还是不收手、不收敛。这种行为性质太恶劣了,影响太坏了,必须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些规定,贵州省纪委常委会经过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后做了决定:给黄波开出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他开除公职处分;把他那些违纪违法的钱都收缴上来;把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给检察机关去审查起诉,连带着涉案财物一块儿移交过去。(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编辑:曲珈熠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