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广西的尹某在游戏里结识了女子蓝某。两人聊天聊得火热,到了2022年2月见面时,尹某才发现蓝某已婚还有儿子。或许是家庭不和,蓝某在见面后不久就与尹某同居了。这个月,蓝某和丈夫离了婚,决定彻底与尹某在一起。可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两人没多久就闹矛盾,要分手多次。5月时,蓝某去县城租房住,尹某为了彻底分手,不再常去她住处。6月底,尹某要去外地生活,拒绝了蓝某一起去的请求。蓝某当场哭诉自己为了他离了婚,结果却被这样对待。尹某安慰了她后找理由溜了。当天下午,蓝某发短信说“分手吧”,尹某回复“好的”,却发现自己被拉黑了。没想到她不是想开了而是想不开,当晚她跑到河边给尹某打电话没通。她在河边坐了一会儿就跳了下去。第二天遗体被发现报警后排除他杀可能,确定是溺水身亡。家属得知后立马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0余万元。他们认为是尹某诱骗了蓝某导致她跳河。但尹某辩称蓝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自己承担责任。法院最终驳回了家属的诉求,认为蓝某作为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分手导致自杀这种事法律上不认为被告有责任。《民法典》规定行为人要有过错且行为和结果有因果关系才能担责。而这次尹某没在现场也没有证据证明他阻止过自杀行为,所以没有直接关系。成年人的选择都是独立判断出来的结果也得自己承担。即使感情纠葛很多法律也管不了太多。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个醒感情的事不能丢理智别让悲剧重演在这个案子里法院认为蓝某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珍惜生命自杀是她自己的选择结果也得自己负责。所以恋爱分手导致自杀另一方该不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还是要看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