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空间存在部分账号以"监督""测评"为名,实则通过发布针对企业经营模式、产品质量等负面信息,采用情绪化表达和片面叙事博取关注,最终实现吸粉引流和商业变现;这种行为一旦逾越法律红线,将严重侵害企业商誉和个人名誉,扰乱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近期通报的胖东来诉网络侵权案,就展现了这类侵权行为的典型特征:跨平台传播、持续性输出、炒作争议话题与商业变现相结合。 究其原因,首先是流量经济驱使下,部分自媒体将制造争议作为吸引眼球的手段,通过夸大事实、选择性呈现甚至捏造内容来制造爆点。其次,网络传播的低门槛特性使得侵权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明显不对等,企业维权常面临取证困难等问题。此外,平台的内容治理机制仍有待完善,对侵权内容的识别和处理不及时容易造成负面影响扩大。 此类侵权行为危害显著:对企业可能造成商誉损失、合作受阻等连锁反应;对企业家个人则可能引发网络暴力,影响正常生活;对整个市场环境而言,放任谣言传播会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增加社会运行成本。最高法强调"网络环境也是营商环境",正是点明了网络生态与市场秩序的紧密关联。 在胖东来案中,涉案账号自2025年3月起在多平台发布侵权内容。同年4月,受害企业向许昌中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260万元。该案入选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反映了司法对网络侵权"快速处置、明确责任"的治理思路。 需要指出,有效治理网络侵权需要平台共同担责。最高法在案例中明确要求平台履行治理义务,通过行为保全禁令等方式提升处置效率。该做法确立了清晰的制度导向:保护基于事实的正当监督,严惩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诋毁。 展望未来,随着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和典型案例示范效应显现,网络内容生产将更加注重事实核查和法律边界,平台治理机制也将优化。这将有助于形成"正当批评受保护、恶意侵权必追责"的健康生态,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胖东来案的判决为处理网络侵权纠纷树立了标杆,警示自媒体从业者必须严守法律底线。该案为解决言论自由与企业权益保护的平衡问题提供了司法范例,对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和健康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随着法治建设的完善,我国营商环境将提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