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频频光临,要是家里漏了水,这损失到底该谁赔?

进入七月,暴雨频频光临,要是家里漏了水,这损失到底该谁赔?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最近就审理了这么一起财产纠纷。法官康婷婷指出,业主对于自家房屋可是有第一责任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行使权利的时候,必须得顾及到楼下邻居的利益。 于某和刘某住在同一套叠拼别墅里,于某在下面住103房,刘某在上面住203房。刘某家有个露台没封上。那天雨特别大,刘某人不在家。他之前就发现露台地漏积水,心里一直犯嘀咕。下午给物业发了个消息:“我家是上叠的,以前地漏就积过水。这次雨这么大,麻烦你去看看通不通,我在物业那儿留了钥匙。” 物业按要求去查看了一下,说管子堵得太厉害,自己搞不定,得找专业人来通。那时候雨已经下疯了,露台积水越来越多。等专业人来了以后一看,水已经倒灌进屋里很久了,还渗到了楼下于某家的天花板上。等到于某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家里墙面、天花板鼓包了好几处,墙上的一幅画也被泡得模糊不清。 这事儿闹得挺僵。于某找刘某要赔偿好多次都被拒绝了,最后他直接把官司打到了东城法院。他把房子修复费和画作损失加起来算了个总数——15000元——要求刘某赔。刘某呢?他觉得自己没做错啥。当时的暴雨确实是特大暴雨,他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去处理了。而且他早就把房子钥匙交给物业保管了。至于于某那时候住在小区里为什么没联系自己或者提前保护自己的财产,那就是于某自己的问题了。 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康婷婷法官审理了这起案件后认为:现场勘查显示203房屋露台下水管确实被堵住了杂物;刘某和物业聊天记录也能看出来水管在出事前就有问题;所以说刘某对于这场暴雨可能导致排水不畅的情况肯定是心里有数的。 作为203房的房主和所有权人,他本该好好管着自家的房子。可这次他没在意暴雨预警也没在雨季前检查一下排水系统、做好防范措施;这说明他对自己的房子管理得太松了。至于他说把房子委托给物业代管这件事——没拿出相关证据啊;而且物业服务合同里写得很清楚:自家的露台不在他们管的范围之内。所以法院最终判决让刘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是15000元这笔钱。 案件已经判下来了并且生效了。这次报道是法治日报生活栏目记者张雪泓写的还有通讯员孙子蔓也参与了采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