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ICE机构在短短三周内两度枪击美国公民,这下可好了,直接把司法权限问题给挑明了。最近,美国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两起ICE执法人员枪杀美国公民的案子,大家立刻就炸锅了,对执法权力和人身安全的争议也越来越激烈。第一次出事是在1月7日,37岁的美国女性蕾恩·妮科尔·古德在车里被ICE的人开枪打死。国土安全部后来出来说了,说是古德当时开车去撞执法人员,没办法他们才动手“防御性射击”。 谁能想到才过了17天,1月24日又在同一座城市发生了类似的事儿。这次是37岁的男子亚历克斯·普雷蒂,在ICE执行任务的时候被击毙。国土安全部的解释还是老一套,说是普雷蒂手里拿着枪接近他们,还暴力反抗。可网上传出来的视频就不一样了,视频显示普雷蒂早就被解除了武装,人也被制服了,但就在这5秒钟的时间里,执法人员还是连开了不下10枪。需要提一下的是,当地警方确认过了,普雷蒂是有合法持枪证的。 这一连串的事儿让明尼苏达州的老百姓彻底怒了。几百人在明尼阿波利斯街头抗议,要求联邦执法人员滚出这个州,还喊着要彻底查清楚他们的暴力行为。明尼苏达州州长蒂姆·沃尔兹和明尼阿波利斯市市长雅各布·弗雷都表态说,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收集证据了,打算对那些涉事的人还有这个月发生的其他暴力事件的责任人提起诉讼。 不过起诉联邦执法人员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按照美国联邦法律的规定,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的行为通常都是有豁免权的。当然,这个豁免权也不是无条件的,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是必要正当的情况下才管用。明尼苏达州本地法律虽然说得严一点,说只有在保护自己或者别人免受死亡或重伤危险的时候才能用致命武力,但说到底还是看执法者自己的判断。 如果州政府非要起诉这些人,他们肯定会把案子移交给联邦法院去审,然后用豁免权这块盾牌来挡箭牌。州政府要是想赢这场官司,就得拿出铁证证明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他们的职责范围或者就是违法的。这事儿在法律上举证起来可太难了。历史上很少有联邦检察官起诉执法人员的先例。法律要求检方必须证明他们是故意违法或者根本没把宪法放在眼里,可这种主观意图在法庭上根本没法确定。 涉事的人还可能拿“自卫”“符合宪法规定”之类的理由来给自己辩解。就算是在民事赔偿方面,这些人通常也会受到“有条件豁免权”的保护。除非原告能证明他们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别人的宪法权利,否则民事官司也很难打起来。 这两起枪击案不光是让美国联邦和地方的司法体系在那里较劲打架,更把执法权力监管机制里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给暴露出来了。现在老百姓诉求强烈和法律现实之间的矛盾这么大,这个案子后续怎么审可真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一次大考验。这事儿也给全世界那些关注执法公正和公民权利保障的国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