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网络购物逐渐成为消费的重要形式,给人们生活带来了便利。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制度应运而生。尽管各大电商平台建立了相应的售后保障机制,促进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实现,但近期调查发现恶意退货现象日益严重,给商家带来了多重压力。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吕来明指出,滥用退货权利已超出消费者正当权利的边界,甚至涉嫌欺诈或不正当得利。恶意退货主要表现为过度使用型退货、超期纠缠型退货和欺诈调包型退货三种形式。“买真退假”这种欺诈调包行为,严重影响了网络购物的诚信环境。恶意退货给商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维权困境。针对这一问题,治理恶意退货乱象需多方协同共治。电商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来识别异常退货行为模式,完善争议处理机制,建立更加中立、科学的鉴定流程和责任判定规则。此外,还需要加快建立健全覆盖更广的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增加失信成本。商家自身也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如完善商品出库检查和使用防伪标识等。消费者也要理性行使法律赋予的退货权,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购物生态。 保护守法经营者积极性、促进电商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标。只有通过技术赋能、规则完善、信用约束和法治保障,划清正当维权与恶意钻营的界限,才能构建一个让诚信者受益、让失信者受限的网络交易环境。遏制恶意退货乱象不是要收缩消费者应有的权利,而是要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商家利益之间的平衡。各方需共同努力,让网络购物在便捷与信任中持续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