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财务造假扭曲定价基础,削弱投资者信心。资本市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财务数据是投资决策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部分上市公司为维持融资能力、粉饰业绩、规避退市或完成考核,通过虚增收入、虚构交易、隐匿负债、关联方非公允往来等方式制造“账面盈利、实际亏损”,误导市场预期。更需警惕的是,少数案件呈现链条化特征:公司内部人员具体操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导或默许,外部第三方参与配合,形成从造假方案到审计背书、资金走账的闭环,增加识别和追责难度。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治理缺陷,外部约束仍待加强。财务造假的直接动因往往是短期利益:稳住股价、获取融资、推动并购、兑现业绩承诺等。公司层面,内部控制薄弱、董事会独立性不足、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容易导致“关键少数”权力失衡。外部层面,部分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不高、尽职调查流于形式,甚至与造假形成利益勾连,使“看门人”失守。同时,违法成本与侥幸心理长期博弈:若追责链条不完整、跨部门协作不顺畅,造假者就可能将违规收益据为己有,把损失转嫁给投资者和市场。 影响——严惩持续加码释放明确信号,市场修复正在提速。座谈会披露的阶段性成效显示监管“零容忍”持续发力。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坚持惩治首恶与打击帮凶并重,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肃追责,并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从严处理。立体化追责同步推进,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并支持涉及的案件受损投资者依法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另外,退市监管保持高压,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强调“退市不是终点”,防止“一退了之”。这些举措对市场带来三上积极影响:一是抬高违法成本、压缩造假空间;二是推动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增强市场定价有效性;三是通过民事救济与代表人诉讼机制,推动投资者保护从事后救济向制度化保障延伸。 对策——以系统思维打好“组合拳”,推动行刑民衔接与公司治理同向发力。会议认为,综合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落实阶段,下一步重点明确:其一,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并细化配套规则,深入厘清各类主体责任边界和违法后果,形成可落地、可执行、可追责的制度闭环。其二,强化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完善证据标准、取证衔接和处置节奏等协作机制;同时健全民事追责支持机制,让违法者不仅“受罚”更要“赔偿”,让投资者获得更充分救济。其三,对财务造假及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倒逼尽职调查、审计执业回归专业本位。其四,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推动董监高勤勉尽责、内控有效运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从源头减少造假动机与机会。其五,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综合防范机制,推动数据监测、风险预警、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管协同发力,提升早识别、早处置能力。 前景——从“个案惩治”迈向“生态治理”,高质量发展基础更稳。综合惩防体系的关键于形成稳定预期:任何试图以造假“闯关”、靠粉饰“续命”的行为,都将面临行政严惩、刑事追责、民事赔偿、退市出清等多重后果。随着跨部门协同深化、规则体系完善,特别是对“关键少数”、第三方配合造假和中介失责的穿透式追责加强,市场对信息披露真实性与透明度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可以预期,监管将更加注重综合治理:一上以严格执法净化市场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公司治理提升与法治供给完善,形成更可持续的风险防控机制。对投资者而言,信心修复来自规则确定性与执行连续性;对市场而言,优胜劣汰更顺畅、资源配置更有效,将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资本支撑。
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其危害不仅在于欺骗投资者、破坏市场秩序,更在于削弱市场参与者信心。2024年证监会查办159起财务造假案件、罚没81亿元的结果,反映了监管的力度与决心。但打击财务造假并非一劳永逸,需要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中介机构和市场各方持续协同。随着综合惩防体系健全、制度保障逐步健全,资本市场生态将更优化,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也有望随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