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将法律分成三类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作了说明。他讲了,这次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把法律分成三类来处理,主要是为了适应新的时代需求。李鸿忠还提到,这次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出台后,会有10部现行法律不再保留,取而代之的是把它们整合成一部法典。这部法典把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等法律都纳入进去,把它们给融合在一起。具体的做法是,把这些法律的规定都给编订纂修了一遍,最后全部纳入到生态环境法典里面。这样一来,现行的这些法律就不需要保留了。 这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3月5日上午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李鸿忠还提到了一些其他情况。比如说,关于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这些方面的法律规范呢,他说应该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在生态环境法典中。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这些还有很多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把它们的重要内容给放到生态环境法典里去。这些法律在这次编纂之后还是保留着的。所以呢,在生态环境法典里的相关规定内容要统筹协调好,并且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和兼容性。 李鸿忠还特别提到了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这些方面现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呢,所以在这次编纂的时候就给它留出空间来。把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给弄出来,为以后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定好基调,留下余地。这样才能让法典体现出时代性和前瞻性。 总之,这次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5日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李鸿忠就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作了说明。他还提到了具体的10部法律要整合进法典里去,而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这些还有很多其他相关法律将继续保留下来。这次整合不仅仅是把旧法律给替换掉了,更重要的是它要符合时代要求和未来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