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频发 专家提醒转发和购买同样存在法律风险

应急管理部在官方渠道发布提醒,在微信群、朋友圈、直播平台等社交媒体发布烟花爆竹售卖信息并承诺送货上门、快递发货的行为构成违法。该提醒并非空穴来风。记者梳理发现,仅自去年12月以来,全国多地警方就公布了多项查处此类违法行为的案件。 上海青浦警方在去年12月下旬发现,有人在微信群内兜售烟花爆竹。经查,嫌疑人汤某未取得任何售卖资质,从外省市大批量购入烟花爆竹并储存于偏僻仓库,随后通过微信群加价销售,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警方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江西抚州警方查获的案件中,居民邱某在朋友圈发布售卖烟花爆竹广告,民警在其家中闲置仓库内查获28箱各类烟花爆竹。邱某未取得任何经营、储存资质,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即便销售行为尚未实施,仅因未获资质而擅自储存烟花爆竹,同样触犯法律。这意味着,从购进烟花爆竹的那一刻起,违法者就已经踏入了法律的红线。 司法判决深入揭示了这类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河南渑池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妇幼保健院护士杨某分两次购进总价近10万元的烟花爆竹,私自运送至自家老房子和母亲家中存储,并通过微信朋友圈零售。警方在两处地点共扣押其非法存储的烟花177箱及大量鞭炮,含烟火药量超过209公斤。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烟花爆竹的存放地点前后左右均有居民房屋且有人居住。一旦发生爆燃,后果将不堪设想。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杨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安徽淮南市的另一起案件同样触目惊心。被告人王某在无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购买4万余元烟花爆竹并网络销售,非法获利4000余元。应急管理部门鉴定指出,其储存区域安全设施严重不足,一旦发生燃烧、爆炸,均可造成人员伤亡,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追缴违法所得。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者面临的不仅是行政处罚,更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等实行许可证制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要求,零售经营者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即便获得许可证的经营者,其销售范围、存放地点、存放数量等也受到严格限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购买者和转发售卖信息的人也面临法律风险。法律专家指出,在朋友圈转发烟花爆竹售卖信息实际上是在传播违法信息,可能被认定为帮助他人实施违法行为。而购买通过非法渠道销售的烟花爆竹,虽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购买者本人也在参与违法交易链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购买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烟花爆竹带来节庆氛围,但安全与法治底线不容突破。越是看似熟人交易、小额买卖,越可能因无证经营、违规储存和非法运输而累积成重大风险。唯有通过更严格的全链条监管、更清晰的规则告知和更自觉的公众守法行动——才能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让节日喜庆不被隐患打断,让城市烟火气与安全感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