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沙溪乡培育"法律明白人"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从倡议走向制度约束

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随礼攀比等现象反复出现、治理不易,既加重群众经济负担,也容易引发邻里矛盾和纠纷,影响乡风民风和基层治理效果。沙溪乡在推进乡村文明建设中也遇到此“老大难”:表面是“讲排场”,背后却牵涉人情往来、面子压力和观念惯性,仅靠口头倡导难以形成长期约束。 原因:一是观念固化叠加从众心理,“别人办得大,我家不办就怕被议论”的压力长期存在;二是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对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公序良俗等有关法律规定了解不足,遇到纠纷缺少依法解决的渠道和方法;三是村庄内部缺少可执行、可监督、可追责的统一标准,导致“有倡议、缺抓手”“有规定、难落地”;四是部分地方红白事操办链条长、参与面广,缺少统筹协调时,容易出现“越劝越办、越比越大”的反弹。 影响:陋习不改,首先受损的是群众切身利益。高价彩礼和大操大办可能导致“因婚致贫”“因丧返贫”,家庭负担加重,债务风险上升。其次,矛盾纠纷更易滋生,因礼金往来、宴席规模、酒席账目等引发的摩擦增多,影响邻里关系和村庄和谐。再次,资源被过度消耗,婚丧消费挤压生产生活投入,不利于形成勤俭节约、务实创业的社会风气。更重要的是,基层治理若长期被“人情规则”左右,制度权威和公共秩序就难以稳固,文明乡风建设也会失去支撑。 对策:针对上述痛点,沙溪乡以“法律明白人”为支点,探索以法治思维破题、以自治机制落地、以示范带动扩面、以监督闭环固效的治理路径,推动移风易俗从“软倡导”向“硬约束”转变。 一是以普法宣讲筑牢思想防线。沙溪乡组织“法律明白人”深入村寨、田间地头,结合群众生活场景开展常态化普法,通过发放倡议书、解读村规民约、用方言释法等方式,把婚姻家庭、民事权利义务、公序良俗等内容讲清讲明。更注重以案释法、以账说理:把高价彩礼致贫、攀比办酒返贫等本地案例拿出来,算清经济账、人情账、风气账,让群众直观看到“热闹一时、负担多年”的代价,推动观念从“要面子”转向“重里子”。 二是以建章立制明确行为标尺。在充分协商基础上,推动各村因地制宜完善村规民约,将彩礼、酒席规模、操办时长、婚车数量、烟花购置等事项细化为可执行标准,划清底线、明确规矩。同时推动红白理事会规范运转,由“法律明白人”、老党员、乡贤等共同参与,对红白事流程进行指导和把关,倡导婚事从简、丧事从俭,抵制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让文明理念转化为可遵循的日常规范。 三是以示范引领激活自治动力。移风易俗既要立规矩,也要有人带。“法律明白人”带头在自家婚丧事上做减法,拒绝不合理彩礼和违规随礼,用实际行动破除“面子文化”的束缚。同时,通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评选等方式强化正向激励,把“讲文明、守规矩”变成看得见的荣誉导向,带动群众从旁观转为参与,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 四是以闭环监督拧紧责任链条。制度能否见效,关键在执行。沙溪乡探索形成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评议的闭环机制:通过动员会统一认识,酒席申报提前报备,监督队伍跟进巡查,协商确定操办“公约数”,并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监督。对违规操办坚持先教育劝导、必要时配套惩戒,推动村规民约真正“能执行、有人管”,让规矩不只停留在纸面。 前景:从实践看,“法律明白人”之所以能在移风易俗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贴近群众、熟悉乡情,既能讲法律、讲道理,也能做协调、做引导,把依法治理与群众自治更好衔接。下一步,随着村规民约深入完善、红白理事会运行更规范、奖惩措施更细化,移风易俗有望从阶段性整治走向制度化常态。同时,应把治理成果与乡村振兴、基层公共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起来,形成“法治保障、自治协同、德治润化”的综合治理格局,让文明新风更稳、更可持续。

沙溪乡的实践表明,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关键在于把法治要求落到群众身边、落到具体规则上。“法律明白人”模式既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也凸显了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实践启示我们,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法治引领、制度约束与群众参与同向发力,才能让文明新风真正落地见效、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