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规出台后,惩戒“怎么用、用到哪一步”仍是基层难题。近年来,校园管理中一度出现两种倾向:一方面,个别教师因边界不清、方式不当引发争议,损害师生关系与学校公信力;另一方面——一些教师担心投诉与追责——学生行为矫治上选择“能不管就不管”,导致课堂秩序、校园安全和规则意识被削弱。教育惩戒如何既不越界又不“失守”,成为落实立德树人的现实课题。 原因——规则意识与专业能力需同步补上,制度供给也要落到可操作层面。教育惩戒涉及教育权、管理权与评价权,既关系学生权益保护,也关乎教师依法履职。以往矛盾的出现,既有将“惩戒”与“惩罚”混为一谈的认知偏差,也有学校制度不完善、过程记录不规范、沟通解释不到位等管理短板。此次《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一种教育方式而非情绪宣泄,并通过分级措施、禁止清单和救济程序作出安排,为基层提供了“可对照、可执行、可追溯”的依据。以大学路实验学校为例,学校组织新入职教师集中学习,将条款逐条拆解并结合情境研讨,目的就是把纸面制度转化为日常育人能力,减少自由裁量带来的偏差。 影响——边界更清晰、措施有梯度,有助于增强校园治理的确定性与安全感。《规则》对适用情形作出指引,涵盖扰乱教育教学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他人权益等常见场景,并设置一般、较重、严重三个层级,强调按情节轻重匹配措施。梯度化安排既为教师提供更明确的操作框架,也要求学校坚持教育性、适度性与必要性原则,避免简单粗暴和“一刀切”。同时,《规则》划出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等红线,明确不得实施击打、推撞、刺扎、侮辱人格、罚站罚跪、长时间剥夺休息、私自留校等行为,突出“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导向。对教师群体而言,《规则》也强调在教师无过错、依法实施惩戒的情况下,学校应支持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减少“有权不敢用”的顾虑。 对策——把制度执行做细做实,关键在“程序、沟通、协同”三项能力建设。其一,学校要完善校内制度与流程,明确适用标准、审批权限、记录要求与复盘机制,做到事前有依据、事中有记录、事后可解释;对较重与严重惩戒要强化集体研判与规范程序,避免单个教师独自承担压力。其二,教师要提升专业化处理能力,坚持以教育为目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方式方法:实施前做好风险评估与必要性判断,实施中保持克制与尊重,实施后及时说明与辅导,让学生理解规则边界与行为后果,并通过谈话、心理支持、行为矫治等方式促进转化。其三,家校共育要形成闭环。《规则》设立申诉与救济渠道,既保障学生和家长权利,也促使学校提高管理透明度。学校可通过家长开放日、课堂观摩、班级协同等方式增进理解与互信,把矛盾化解在沟通环节,把教育合力落实到日常陪伴中。 前景——依法治教与专业育人将推动“有力度也有温度”的校园生态加快形成。随着《规则》持续落实,教育惩戒将从“凭经验”走向“有章可循”,从“靠个人”转向“靠机制”,有助于强化学生规则意识、维护课堂秩序、提升校园安全,也促使教师更加重视教育伦理与专业边界。下一步,各地学校仍需在培训常态化、案例指导、家校沟通机制、学生身心保护与教师权益保障各上持续发力,通过明确标准、细化流程、强化监督评估,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教育惩戒权的规范既是法律议题,也是育人理念的落地实践。当戒尺有了清晰刻度,当管教保持理性与分寸,才能更接近陶行知所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教育境界。这项改革的意义不仅在于回应当下的管理难题,也在于为培养明是非、知敬畏的新时代公民提供更扎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