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给大家讲个发生在鞍山海城的事儿。去年暑期,李艳跟家人一起去海城一家温泉会馆玩,兴冲冲地想试试那个特别火的“网红桥”。结果她刚走上去,“砰”地一声,就从离地好几米高的吊桥上摔了下来。这下可好了,右胫骨、右外踝还有右腓骨小头全都碎了,在医院整整躺了110天,光医疗费就花了6万多块钱。李艳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就把这家会馆还有给它投保的保险公司都告上了法庭。最近法院给出了终审判决,会馆要承担七成责任,保险公司和会馆一块儿赔了12万多元,这个案子算是彻底解决了。 这官司双方吵得挺凶。原告李艳说,会馆既没确保设施安全,也没说清楚有什么风险,这显然是管理没跟上;根据法律规定,会馆和保险公司都得赔钱。被告那边倒好,拿出来一份手写协议说事儿,上面写着项目刺激、50岁以上禁入这些提醒,还说游客是自愿参加、自己承担风险的。保险公司也说这笔账不算他们的,因为李艳是在玩游戏的时候摔伤的,不属于保险范围。 法院最后查明情况是这样的:司法鉴定显示李艳现在右踝关节活动受限,被评为十级伤残。法官认为,会馆作为赚钱的地方,应该请专门的安全员还得及时救人。结果出事了也没人管,这就是大错。而李艳作为成年人也有责任没看清情况就去玩。综合起来算下来,会馆担七成责任,李艳自己担三成。 因为会馆投了公众责任险这笔钱先由保险公司出11万多块钱,剩下的一万多块钱由会馆自己补上。 最后法官也给咱们提个醒:“网红桥”之所以火是因为它高、摇晃还有挑战性强,但刺激不能拿命去换。商家得定期检查设施、请有证的人上岗,现场还得有足够多的安全员。一旦出事马上救人才行。游客自己也得掂量掂量身体行不行、符不符合年龄要求,认真看提示、听工作人员指挥才行,千万别逞强。 只有景区把安全保障做好了、游客自我保护意识也强了,“网红桥”才能真正变成大家放心又开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