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巧用调解化解十余年房屋租赁纠纷 融情入法彰显司法温度

问题:一案牵连多方,矛盾积累多年。

本案所涉房屋由社区居委会建设并对外出租,后经转让形成长期占用与经营使用格局。

随着双方对租赁关系合法性、租金水平、房屋改造投入及设备归属等分歧不断扩大,纠纷自2022年以来衍生出多轮诉讼程序。

进入二审阶段,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对立明显,既有合同效力、返还与占用费等法律争议,也有加盖、装修、设备安装等投入补偿的现实诉求,同时还牵涉一楼商户、二至五楼转租形成的公寓租住群体,处理不当易引发连锁反应。

原因:法律问题与情绪对抗相互叠加。

其一,租赁期限设定与房屋建造手续等问题使合同效力存在争议,客观上增加了当事人对“权益能否落实”的不确定感,推动双方把争端不断诉诸司法。

其二,历史经济往来中形成的碎片化矛盾长期未被有效梳理,信息不对称与沟通不畅放大误解,使当事人更倾向于以对抗方式维护利益。

其三,房屋使用结构复杂,存在转租、改造、公寓化经营等现实情况,涉及测绘、建造时间、成本现值等鉴定事项,程序与成本压力进一步加深矛盾。

影响:既影响基层治理,也增加社会风险外溢可能。

从个案看,争议长期悬而未决,导致双方投入、收益与责任边界难以明确,诉讼成本持续上升。

从社会层面看,案涉房屋现有租户40余户,若在移交、腾退、租赁关系调整中缺乏明确衔接方案,容易出现租住纠纷集中爆发、引发新的诉讼甚至群体性矛盾,影响社区稳定与正常经营秩序。

对法院而言,若仅停留在“裁判结案”,而未能同步解决后续执行与社会效果问题,可能出现“案结事未了”的反复。

对策:以实质性解纷为导向,重建对话并统筹处理关键利益点。

承办法官团队在综合评估案件对立情绪、诉讼链条与社会风险后,明确以调解为主、以“一揽子解决”为目标推进工作:首先,从“解心结”入手组织沟通,在情理层面引导双方把多年积累的误解与不满充分表达并逐项澄清,恢复基本信任与谈判基础。

其次,在法理层面明确可行路径。

最初尝试以续签合同实现关系延续,但因租金预期差距较大难以落地,随即调整为围绕腾退与补偿开展协商,并就电梯等设备处置、原状交付等焦点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综合权衡法律后果与经济成本,促成关键让步与程序性安排。

再次,在治理层面提前“算风险账”。

针对多层转租、公寓化出租的现实情况,法官提出以居委会承继既有租赁合同等方式平稳衔接,尽量避免租赁关系被动中断,稳定租户预期,降低矛盾外溢概率。

据介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就房屋交还、设备过户、补偿支付及租赁关系衔接达成一致:房屋实现原状交还,电梯等设备依法办理过户;居委会经相关程序同意给予补偿并及时履行;各层租赁关系通过承继安排平稳过渡,减少对现有租户生活与经营的冲击。

此前多年纠纷由此实现实质性终结。

前景:从个案化解走向规则引导与源头治理。

受访人士认为,此类纠纷折射出部分基层资产出租管理中存在合同期限设置不规范、手续瑕疵与监督不足等问题,也提示在社区集体资产运营、转租管理、改造装修备案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衔接。

司法机关在依法裁判基础上,通过调解把“权利义务清单”落到可执行的方案中,并将风险防控前置到移交环节,有助于推动矛盾纠纷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延伸。

下一步,围绕类似涉众租赁场景,强化合同示范文本、信息公示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将有助于减少重复诉讼与社会成本。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定分止争中的专业智慧,更展现了法治建设中的温度与担当。

它启示我们,化解基层矛盾既需要恪守法律底线,更要善于运用创新思维,将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治理的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治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