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启动修订 多部门联合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化管理

当前,我国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正迎来重大变革。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起草的新规,直指医疗价格领域长期存在的公示不规范、透明度不足等痛点。

这一制度调整背后,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与群众就医需求升级的双重驱动。

问题层面,现行《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已实施逾二十年。

随着分级诊疗推进、互联网医疗兴起,特别是带量采购等医药价格改革落地,原有制度暴露出三大短板:一是未覆盖互联网医院等新业态,二是对第三方驻场经营者约束不足,三是对急救、疫苗接种等特殊场景缺乏细化要求。

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价签模糊、更新滞后等现象,易引发医患纠纷。

深层原因在于医疗行业生态的质变。

据统计,2023年全国互联网医院已达1700余家,较2018年增长近20倍;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比从2010年的46%降至2022年的27%,服务性收费项目显著增加。

旧规基于"以药养医"时代制定,难以适应现代医院管理需求。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看似细节,实则关乎医疗体系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把价格“标得清、看得见”,不仅是对患者知情权的尊重,也是对医疗机构规范运行的推动。

随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建议、制度不断完善,期待以更透明的信息、更可执行的规则和更有力的监督,促进形成清朗有序的医疗服务价格环境,让群众就医更安心、更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