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聊聊潍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话说最近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那个前副主任火荣贵,因为违反群众纪律,干涉了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最后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这事不仅让他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也给我们提了个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头讲得很清楚,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要是让群众财产损失大了,直接负责的人和领导都得挨处分。生产经营自主权其实就是咱们大家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己安排生产、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的权利。 做这种事的人,可以是干公事的党员,也可以是党组织。有时候是故意的,明知道要插手人家的生意,可能把人坑了;有时候也是过失,好心办坏事。最关键的就是要看有没有让群众吃亏。干涉的花样挺多,比如逼着人家种这个种那个,或者指定哪里卖农产品。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那规定里也说得很明白,不准搞强迫命令,不能逼着农民买指定的东西或者必须在指定的地方卖。做群众工作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搞那些劳民伤财、不顾群众意愿的事。 这次火荣贵的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保护好他们的利益,才是正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还有潍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那边都有相关的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