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亿元的巨额资金躺在账上吗?

关于在建工程期末挂账的问题,大家可能对这个1.2亿元的巨额数字印象深刻吧?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一个8层的营业用房竟然在“在建工程”科目里躺了整整6年,期间没有任何变动。税务人员去查账时,发现工程早就完工了,房子也已经在营业了,可是A公司却没有把它结转成固定资产。财务负责人解释说因为没拿到竣工报告,所以不敢转。但是这让人不禁产生疑问,难道企业真的愿意看着这笔巨额资金躺在账上吗?按1.2亿元的账面价值计算,每年能税前扣除折旧超过500万元呢,这相当于少缴企业所得税125万元呢。接下来咱们再来说说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A公司明明已经给了B工程建设公司全额工程款,B公司也把竣工决算报告给开出来了。可奇怪的是,A公司却让B公司暂缓开发票。这就很明显了吧,A公司主观上并不想结转固定资产,而不是因为客观条件限制。税务人员给我们算过一笔细账:6年不转固的话,累计损失折旧大概有3600万元,同期少缴房产税430万元。看着好像多缴了企业所得税120万元,但其实这只是时间性差异,以后还能转回。企业通过多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把利润拉回来,表面上利润没变,实际上两头占便宜——既少缴房产税,又提前扣除折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税地字〔1986〕8号文件规定,自建房屋从建成的下个月起就要征收房产税了。A公司这套做法完全属于典型的税收违规行为。如果发现“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几年没动过,说明项目可能停工或者完工了故意不结转。连续攀升的数字表明工程还在进行中呢。不过如果突然出现异常大额预付款或者“在建工程”科目余额突然变小甚至出现红字的话,那就得小心了,很可能企业在利用试运行收入冲减工程支出呢。说到涉税底线这个问题,企业所得税方面多提折旧的金额以后还能转回,但房产税可是没法回头的。如果长期挂账被认定为故意不申报的话,还得面临滞纳金和罚款呢。这个转固可不是为了多缴税啊,而是会计和税法衔接的必答题呢!给各位一个小提醒吧:一旦工程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就赶紧结转固定资产吧;没有竣工决算报告的话也要按暂估价值入账并说明理由;定期自查一下报表上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科目余额有没有异常波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