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合成技术滥用引发法律关注 未经授权生成名人形象属侵权行为

问题 春节临近,网络上"定制化拜年"内容快速扩散;视频中,影视明星、文体名人甚至历史人物以高度仿真的形象和声音出现,向网友送祝福,有的还被"安排"与网友同框包饺子、互致问候。同时,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对经典电影片段进行"再生成""再演绎"的内容也在持续增加。这类视频制作门槛低、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吸引大量点击与转发,但权利边界与合规问题随之浮现。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日前在社交平台发文质疑这些内容是否构成侵权,并指出创作者可能已通过流量变现获利、平台存在审核管理缺位等问题。 原因 一是技术与流量逻辑叠加。深度合成工具成本下降,模板化操作让普通用户也能在短时间内生成逼真的人物影像与声音。二是公众对"新奇拜年""怀旧片段"的需求旺盛,平台推荐机制强化热点聚集,推动同类内容复制扩散。三是版权、肖像、声音等权利的授权链条复杂,部分创作者对法律边界认识不足,存在"非商用就无责""二次创作天然合理"等误区。四是平台生态治理面临挑战,对深度合成内容的标识、审核、投诉处置等机制在一些场景下不够完善,导致违规内容容易"先传播、后处置"。 影响 从权利保护看,深度合成调用的人脸、人声等信息具有生物识别属性,涉及人格权益与个人信息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肖像权、声音等人格权益作出明确规定。专家指出,人脸、人声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未经授权进行深度合成、制作、传播,可能构成对肖像权、声音权等的侵害;即便未直接商业化,也可能因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名人而言,形象与声音被擅自"借用",不仅损害其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也可能影响其商业合作与公众形象。 从社会治理看,高度逼真的合成内容容易模糊真实与虚构的边界,降低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度。一旦被用于造谣诽谤、虚假代言、诱导转账等违法犯罪活动,将放大社会风险。尤其在节庆节点,人们防范意识相对松懈,冒用熟悉面孔或声音的"祝福""邀请"更具迷惑性,可能成为诈骗的入口,破坏网络空间秩序与公共安全。 对策 治理此类问题需要多方协同、前移关口。对内容生产者而言,应树立权利意识与底线思维,使用他人肖像、声音、作品片段等应依法取得授权或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避免以"娱乐""拜年"为由突破法律红线。对平台而言,应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深度合成内容的审核与提示机制,强化对热点集中传播内容的识别,建立更高效的投诉受理、证据保全、下架处置与账号管理流程,对疑似变现的侵权内容加强治理。对监管与行业组织而言,可推动标准化的显著标识、可追溯水印等技术与规则落地,形成"可识别、可追责、可处置"的闭环;同时加强普法宣传,让公众理解肖像权、声音权、著作权等制度的边界与意义。 前景 深度合成技术本身具有正当应用空间,可用于影视修复、无障碍服务、数字文化传播等领域。关键在于以规则为框架、以技术为支撑、以责任为抓手,推动其在合规轨道上发展。随着对应的管理规定与平台治理工具完善,深度合成内容将更强调"授权—标识—审查—追责"的全链条管理。公众也将逐步形成对"可疑合成内容"的识别习惯与风险意识,促使网络生态向更清朗、更可信的方向发展。

当技术狂奔遇上法律滞后,这场关于数字人格权的保卫战才刚刚打响;如何在激发创作活力与守护个体尊严之间找到平衡点,不仅考验立法智慧,更关乎每个公民在数字时代的切身权益。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技术进步不应成为侵权的借口",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需要全社会形成技术伦理共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