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的谌某正忙着办个土地性质证明,结果被国土所所长庄某拿“临时周转”的名头给借走了68万元。虽说庄某承认是借了钱,非说是私事跟工作没关系,但这事刚好卡在办事的关口,钱数又那么大,大伙儿心里都犯嘀咕:这到底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还是打着借的幌子变相索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明摆着说,公职人员不准跟管理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哪怕是为了办事也不行。庄某身为管土地审批的关键人物,这种行为早就把公权和私利的界限给踩破了。现在联合调查组已经进去查了,真相还得等进一步弄清楚。 这种事儿暴露出来的问题其实挺多。第一是有些基层岗位权力太集中又不够透明。办土地证明这类涉及专业政策的事儿,老百姓往往信息不对等,容易被拿捏。第二是内部监督没跟上。要是流程不公开、环节模糊,那“暗箱操作”就有了机会。第三是有些干部纪律意识差,把职权当成了谋私利的工具,专门抓着群众急着办事的心态占便宜。再加上能随便借到这么一大笔钱,也说明老百姓对基层权力结构挺敬畏又挺无奈的。 这种事儿虽然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但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小。一方面直接损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让大伙儿觉得基层政府服务不可信。本来公共服务该是依规高效的,要是非得靠“私人交易”来推动,那肯定是违背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思。另一方面这也把制度权威给消解了,让“办事靠关系”的风气更盛。要是不能及时查处警告别人,很容易形成“破窗效应”,削弱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里的获得感。 想杜绝这种现象得从几个方面下手。首先得把基层政务搞标准化、公开化。把流程明确公示了,把审批标准公开了,把自由裁量的空间压缩了。其次就是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完善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对干部跟管理服务对象的交往行为列个“负面清单”。再次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利用信息化平台让办事过程能查能追。最后还得抓好教育培训。给基层干部补上纪律和法治这一课,树立“权为民所用”的导向。 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一直在往基层走,整治“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也在持续深化。这起事件的处理情况就能检验出基层监督到底管不管用。以后得拿这个案例当镜子照一照。一方面用技术手段提升政务透明度;另一方面把问责和容错的制度环境健全起来。 公权力姓“公”,哪怕是一丝一毫也不能动歪心思。这事儿再次提醒我们:基层干部直接面对老百姓,作风好不好关系到民心向背。只有拿“零容忍”的态度来严惩越轨行为;拿“全周期”的理念来把监督链条织密;才能让老百姓办事不再靠“借”,而是靠制度、靠规则。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上,每一个个案的处理都能成为制度完善的机会;每一次监督的强化都能转化成老百姓实实在在的信任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