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政协委员呼吁加强乡村文艺人才培养 以艺术创作赋能沂蒙精神传承

问题——基层文化振兴呼唤更多“留得下、唱得响”的青年文艺力量。

近年来,群众文化需求持续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但在部分地区仍存在文艺人才供给不足、青年创作者成长通道不畅、优质内容产出不稳定等现象。

一些乡村青年虽具备音乐、表演、创作等潜质,却受限于专业指导匮乏、舞台机会有限、传播能力不足,难以形成可持续的作品生产和影响力积累。

如何让青年文艺人才在乡土沃土中扎根、在更大舞台上成长,成为推动基层文化繁荣的现实课题。

原因——人才培养与资源配置“最后一公里”仍需打通。

委员苗秀廷结合自身从乡间走到舞台的经历指出,扎根乡村的文艺创作往往更贴近生活、更具情感穿透力,但乡村青年在成长早期普遍面临三方面瓶颈:一是系统化培养不足,缺少常态化的师资辅导、课程训练和作品打磨机制;二是展示与交流平台偏少,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渠道不够稳定,难以在实践中提升;三是激励保障不够精准,创作投入与收益回报不匹配,影响持续创作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基层文化活动在内容供给上仍有同质化倾向,优质原创作品的孵化、推广与转化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影响——青年文艺人才的成长质量关系文化认同与发展动能。

沂蒙精神作为红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革命历史记忆与价值传承。

以歌曲等文艺形式讲述家乡、传播正能量,具有覆盖面广、感染力强、易于传播的特点。

青年文艺人才一旦获得更充分的成长空间,不仅能够提升乡村文化生活品质,增强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也有助于塑造城市文化形象、凝聚社会共识。

实践表明,一首深入人心的作品往往能带动文旅关注、激发城市传播效应,进而形成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的良性循环。

反之,若青年人才培养断档、原创能力不足,基层文化供给将难以匹配新时代群众需求,红色文化与乡土文化的创新表达也会受到影响。

对策——以平台、机制与生态建设推动“能创作、会传播、可持续”。

围绕委员建议,相关工作可从以下方面着力:其一,健全乡村青年文艺人才发现与培养机制,依托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学校及社会力量,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邀请专业院团、院校师资开展巡回辅导,形成常态化“培训—创作—展演—提升”闭环。

其二,拓宽基层舞台与实践渠道,把更多青年创作者纳入文化惠民演出、送戏下乡、节庆活动与志愿服务项目,提供稳定的演出与交流机会,让人才在服务群众中成长、在实践中磨砺。

其三,完善支持政策与激励措施,探索设立原创扶持项目、作品征集评选与精品孵化计划,鼓励围绕沂蒙精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文明新风等主题开展创作,推动优秀作品进入更高层级展演平台。

其四,提升传播与转化能力,加强对基层文艺作品的宣传推广与版权意识普及,支持与文旅、融媒体平台、演出市场联动,推动作品从“出圈”走向“长红”,形成可持续的文化供给。

前景——以文艺为纽带推动红色基因传承与乡村全面振兴同向发力。

随着公共文化服务持续下沉、县域文化活力不断释放,乡村青年文艺人才成长空间有望进一步拓展。

围绕沂蒙精神的创新表达,也将从单一题材呈现转向更多元的艺术形态与叙事方式。

可以预期,在政策支持、平台供给和社会参与协同发力下,更多扎根乡土的青年创作者将脱颖而出,以更贴近时代、更贴近生活的作品传递信念与情感,推动基层文化从“有活动”向“有精品”、从“能参与”向“可引领”升级,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注入更深厚的文化动力。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

沂蒙精神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新时代的实践中得到继承和发展。

乡村青年文艺人才是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基层文化事业的兴旺发达。

通过为乡村文艺工作者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机遇,不仅能够推动农村文化繁荣,更能够让优秀精神财富在代际传递中历久弥新,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和文化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