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与司法惩治双向发力 内蒙古2025年毁林毁草刑事案件新增数同比下降73.1%

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区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工作的最新成效。

数据显示,2025年新增毁林毁草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3.1%,这一显著成绩充分反映了自治区在生态保护法治建设中的坚定决心和有效行动。

毁林毁草违法犯罪的大幅下降,源于自治区政法部门的持续高压态势。

过去一年,内蒙古开展了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全区政法部门依法严惩一批性质恶劣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这种"零容忍"的执法态度,通过重拳出击、从快查处,有效释放了从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强烈信号,强化了法律威慑力,使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望而却步。

森林和草原作为重要的生态资源,兼具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在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的同时,自治区政法部门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又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罪认罚情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这种科学的司法理念,不仅依法妥善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引导违法行为人从"生态环境破坏者"向"生态环境修复者"转变,促进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实现了惩罚与修复的有机结合。

此次集中发布典型案例,体现了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的宣传教育功能。

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每个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在依法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严守法律底线、保护生态红线。

这种"教育与警示相结合"的方式,有助于提升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建设成果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森林和草原资源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毁林毁草刑事案件的大幅下降,既是法治建设成效的体现,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进展。

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政法部门的依法行动,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内蒙古毁林毁草整治成效印证了"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实践价值。

在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上,如何将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仍是需要持续探索的时代课题。

这片北疆绿屏的守护实践,正在为美丽中国建设书写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