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的背后其实是一个家庭的尊严?

最近听说有这么一个事儿,大家一起唠唠嗑。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了一起案子,挺让人长见识。一个大兄弟买了境外旅行险,开开心心去马尔代夫浮潜玩,结果没成想就出事儿了。这原本是要赔80万的意外身故金的,可保险公司非说人是“猝死”,只肯给10万。这也太欺负人了吧!拿个“心肺停搏”的诊断书当证据,就想赖账不赔全额。家人当然不干了,好端端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法院一查,判决把这事儿给翻过来了。 法院这推理挺厉害的,不管是淹死还是病死,最后的结果都是心脏停跳、呼吸没了。这就是个状态描述,不能硬说是疾病。既然大兄弟生前身体挺好没毛病,家属这举证义务就算尽到了。保险公司硬说是病死的?那你拿出证据来呀!遗体处理前没说要尸检,事后也没任何病历记录证明有潜在疾病,那就是你自己举证不能! 不得不说现在的保险套路太深了。好多时候保险公司为了少赔钱,故意往“猝死”这种说法模糊的地方钻空子。只要没明显外伤像是溺水那种伤痕,就往里面套。我觉得这事给大家提了个醒:咱们买保险的时候得擦亮眼睛看条款;万一出了事儿有纠纷,条件允许的话赶紧把影像资料留好,别着急火化。要不然后续想维权可就难了! “猝死”有时候在商业险里就被归到急性病那一栏里了,意外险不管这茬儿或者赔得很少。保险公司就利用这一点在没任何医学诊断依据的情况下乱定性乱猜测。这种行为太坏了!好在正义虽然来得有点晚但总算来了。 最终法院判了80万元赔偿还有相关费用。这钱的背后其实是一个家庭的尊严呢!大家对这种判决有什么看法?要是碰上类似情况咱们该咋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