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要正式跟大伙儿讲一声,这段时间老有单位或者个人,在网上、媒体上或者宣传单里,利用中科院的名号和标志,给自家产品或者服务打幌子,这就不对了。这些虚假宣传不仅把市场搞得乱糟糟,还坑害了广大消费者,更是侵犯了咱中科院的名头和权益。虽说中国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的单位,拥有“中国科学院”“中科院”这些名字的专属使用权和商标权,还有那些标识的著作权,但是你们可要注意了:中科院作为国家的学术最高机构、科学思想库,还有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咱们本部啥具体产品都不生产经营,像医疗用品、药品和保健品这些一概没有。 所以说,谁要是想在产品或服务上用“中国科学院”“中科院”这些名称或者咱的标志,必须先拿到咱们院的许可或者授权才行。要是谁偷偷摸摸地乱用了,那就是侵犯了咱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中科院肯定不会坐视不管,咱会留着劲儿去追究那些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到时候出了什么乱子全都得让他们自己扛着。